狗加
夫余国的官号。详见“加”(641页)。
夫余国的官号。详见“加”(641页)。
契丹王朝所置宫卫名。契丹语称作“孤稳斡鲁朵”(“孤稳”意为“玉”,“斡鲁朵”意为“宫”)。为承天皇太后※萧绰(辽景宗※耶律贤后)所置宫卫。宫卫制是契丹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。《辽史·营卫志》:“辽国之法:
明代西北卫所名。其地元时为贵德州,属吐蕃宣慰司。入明后,于洪武八年(1375)正月改置归德守御千户所。治所在今青海贵德。是年五月,其地吐蕃诸部往河州(今甘肃临夏)市马,与明通互市。永乐九年(1411)
藏语音译,意“炊烟”、“冒烟”。①旧时西藏农村对※堆穷的另一种称呼。 ②旧时西藏各地领主或※头人视其需要向当地所有能冒炊烟的居民平均摊派的一种差役名。
见“可河卫”(491页)、“海河卫”(1939页)、“葛卫”(2183页)。
唐代吐蕃奴隶社会的教育理论。藏文作“曲松”。“曲”一般专指“佛法”之“法”而言,但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初订吐蕃制度章程时,佛法尚未正式兴起,而“法”之意义亦多不知其真谛。故“三教理”中之“曲”字应做一种
撒拉族历史上的一次大迁徙。蒙古国时期,居住在马鲁及撒拉克的一部分撒拉族先民撒鲁尔(意为“土著”)人,因不堪塞尔柱王朝(1055—1258)的压迫与歧视,取道撒马尔罕东迁,经吐鲁番、肃州到达西宁附近定居
见“耶律贤”(1302页)。
唐至清对今广西左、右江流域的土地称谓。“俍”,壮语音译,意为“土官”,“俍田”即土官之田地。历代在此地设羁縻州县或推行土司制度,田地概属土官所有,土官将其分为两大类:一为自营田(含养印田、荫免田、职田
我国乌孜别克族使用的语言。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。主要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,使用人口约1.5万人(1990)。在前苏联境内有1641.4万(1989)人使用这种语言,汉文习惯上把这种语言的名称写作乌兹
参见“俄惹”(1684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