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萧永祺”(1993页)。
?—1750清代西藏地方官员、郡王。藏文史籍作达赖巴图尔。后藏人。藏族。噶伦※颇罗鼐之子。乾隆四年(1739),委任头等台吉,管理藏北39族、达木蒙古。十二年(1747),承袭其父郡王爵。任职后,虐使
15世纪哈萨克著名诗人。哲学家。原名阿山。初住金帐汗国都城萨莱,后牧居喀山,成为穆罕买提可汗(乌勒满别克汗)帐中有影响的人物之一。明正统十年(1445),汗死,金帐汗国瓦解后,返回哈萨克草原,任哈萨克
见“纳苏泼”(1269页)。
清文史家。山东益都(今青州市)人。回族。乾隆三十九年(1774)举人。著有《毛诗古韵》3卷,《律服考古录》2卷,《齐乘考证》6卷。
见“配夏哇”(1813页)。
藏语音译。旧时四川阿坝马尔康及绰斯甲藏区土司衙门官吏。每一官寨有4名,负责看守官寨大门及监狱,经土司、头人判决后的犯人,处罚由其执行,并替值日大头人传呼土司之※科巴,轮流去官寨当班。从土司处领种一份土
藏语音译。“科巴”意为“需要的人”;“科巴尼亚”意为“间日需要的人”,解放前四川省甘孜藏族地区对※“科巴”等级中的有期科巴的称谓。多来源于外来的逃亡农奴、奴隶、破产牧民及解除差巴(支差的人)身分者,也
对辽西、辽东、右北平三郡之乌桓人的统称。《资治通鉴》:“三郡乌桓,辽西蹋顿、辽东苏仆延、右北平乌延也。”汉末,乘军阀割据之机,乌桓掘起,各自称王。献帝初平(190—193)中,辽西乌桓大人丘力居死,从
书名。元刘因(1249—1293)撰。22卷。因,亦名骃,字梦吉,号静修,保定容城(今属河北)人。习程朱之学。至元十九年(1282)应召为承德郎、右赞善大夫。不久以母病辞归,再召,以疾辞,终其身以传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