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衡
十六国时期成汉(大成国)太宗武帝李雄年号。自公元311—334年,凡24年。
十六国时期成汉(大成国)太宗武帝李雄年号。自公元311—334年,凡24年。
书名。广西土司志书。1卷。明田汝成(约1503年生,字叔禾,浙江钱塘,今杭州人,汉族)撰。内容记述广西壮族土官岑猛、岑璋、赵楷、李寰、黄之事迹,与※《炎徼纪闻》卷一略同
部分彝族的自称。彝语音译,意为阿都部分散的彝人。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及永胜、巍山、云、祥云等县。详见“彝族”(2594页)。
古水名。一作施掩水、淹㴲水、淹滞水、淹水、奄利大水,《三国史记》作盖斯水。传说夫余始祖东明和高句骊始祖朱蒙出逃至此水,鱼鳖浮水面成桥,使其得渡。而朱蒙和东明逃往地一南一北,相隔千里以上,
即“乌纥堤”(334页)。
见“夏尔巴人”(1850页)。
见“耶律古乃”(1308页)。
即“乙失钵”(4页)。
见“特末”(1872页)。
明代四川藏区土司官署。又作思囊儿簇长官司。洪武年间(1368—1398)置,隶属松潘卫。永乐十二年十二月(1415.1),与松潘地区其余15族长官司一起,派人入朝贡马,赐以钞、币、袭衣等。宣德五年(1
古代卫拉特蒙古散文诗体小说。又称《乌巴什洪台吉和他与瓦剌人战争的历史》、《乌巴什洪台吉与卫拉特牧童》。据民间口头传说记录加工而成,作者不详。叙述16世纪末(一说17世纪初)喀尔喀乌巴什洪台吉进攻卫拉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