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大臣会议
即“议政王大臣会议” (615页)。
即“议政王大臣会议” (615页)。
旧时部分壮族婚俗。亦称火把婚。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。平民婚娶,白天不能举行婚礼,必须等到深夜,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。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,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
?—1104辽末代皇帝天祚帝之德妃。契丹族。为北府宰相萧常哥女。道宗寿昌二年(1096)入宫,封燕国妃。生子耶律挞鲁。天祚帝乾统三年(1103),改德妃。寻加号“赞翼”。子挞鲁受封燕国王。次年,挞鲁卒
代国和北魏官名。代国和北魏初期用以统辖※内入诸姓及※四方诸姓部落之官员。据《魏书·官氏志》载,拓跋什翼犍建国二年(339),将统辖地区“分为南北部,复置二部大人以统摄之。时帝弟觚监北部,子实君监南部,
契丹语,一地方单位名称。为※宫卫制(斡鲁朵)下一※抹里(相当于“乡”,或“乡”下一级单位)名。终辽之世,共置十二宫一府,十二宫下均设抹里。乙僧为辽兴宗※延庆宫下之一抹里。
羌族原始宗教三大经典之一。是有关人事的经典,为巫作做婚丧法事时所唱,主要用于办丧事。羌人老死,巫师作法,唤请附近17寨的寨神,巫师边念唱,边与羌人跳锅庄,向神灵献肉,第一片肉献给“木勿哀”(传说中的女
见“萧合卓”(1993页)。
元末戏曲家、诗人、书法家。又作木仲毅、穆仲义。回回人。先世西域人。曾为国子监生,历官江浙行省宣使、行省左右司员外郎。为人谨慎,深得上司下属称道。元末,弃官避居松江(今属上海市)。明初仍躬耕于海上(上海
见“”(1984页)。
明末康区甘孜北白利地区土司。又称白利屯月杰布。藏族。崇信本教,反对佛教,曾将萨嘉、格鲁、噶举、主巴、达垅巴及宁玛派等诸大德关入狱中,加以迫害,并以武力占领德格、邓柯、那雪六部、昌都及类乌齐等地,对西藏
藏传佛教(喇嘛教)僧职名。藏语音译,意为“甘丹寺座主”或“日丹住持”(方丈),又称“甘丹法王”,蒙古语作“噶勒锡呼图”。高僧宗喀巴在甘丹寺法座继承者的专称。在格鲁派(黄教)中其地位仅次于达赖喇嘛和班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