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应贤
即“王宪章”(210页)。
即“王宪章”(210页)。
明代四川土司名。永乐十五年(1417)二月置。属松潘卫,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。永乐四年(1406)九月,京师鸡鸣寺僧端竹领占、洮州卫千户赵诚等,曾奉命前往该地招谕百姓。设安抚司后,该安抚司等21族土官阿
?—1641清初将领。满洲镶蓝旗人。萨克达氏,以地为氏。天命四年(1619),从太祖努尔哈赤征明,败明总兵马林等于尚间崖,授骑都尉世职。征瓦尔喀,俘获甚众,晋二等轻车都尉。太宗皇太极即位,擢列十六大臣
?—189东汉时南匈奴单于。须卜氏。原任南匈奴骨都侯,为异姓大臣。灵帝中平五年(188),※羌渠单于为右部䤈落等攻杀后,被族人立为单于,与另一部分族人所立※持至尸逐侯单于於扶罗争位,迫於
契丹族敬祭的祖神。据《辽史》载:“相传有神人乘白马,自马盂山浮土河(今西辽河上游老哈河)而东,有天女驾青牛车由平地松林泛潢河(今西喇木伦河)而下。至木叶山,二水合流,相遇为配偶,生8子。其后族属渐盛,
?—1643清朝将领。蒙古族。扎赉特部人。博尔济吉特氏。元太祖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十七世孙。天命九年(1624),归后金努尔哈赤,赐号达尔汉和硕齐。天聪八年(1634),从征明大同,破堡4。崇德二年
见“萨喇尔”(2008页)。
高句骊国官号。见于《北史》、《周书》、《隋书》,列为高句骊国12等级(《周书》加※“褥萨”为13级) “大官”中的第十级,位于※“小使者”之下,※“翳属”之上,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。其他正史皆不载。新旧
即“延优”(818页)。
清内蒙古诸旗之一。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东部、西辽河北岸,邻接吉林省。札萨克驻伊克唐噶里克坡,会盟于哲里木盟。其地明初属福余外卫,后为科尔沁所据。部长莽古思札尔固齐曾在天命初与后金互结姻好,崇德元年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。亦作哈克三所。永乐四年(1406)二月,木伦河野人首领马儿张等来朝,命以其居地置所。据考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附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