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山卫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。亦作福三卫,满洲源流考》作斐森卫。永乐三年(1405,一作四年)八月,古儿伐里女真首领买罕等来朝,明廷以其居地置卫,以买罕等为指挥、千百户、镇抚等官。在今黑龙江下游左岸普耳萨西北的斐森屯,一说在呼兰附近。次年八月买罕等复入朝贡马。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。亦作福三卫,满洲源流考》作斐森卫。永乐三年(1405,一作四年)八月,古儿伐里女真首领买罕等来朝,明廷以其居地置卫,以买罕等为指挥、千百户、镇抚等官。在今黑龙江下游左岸普耳萨西北的斐森屯,一说在呼兰附近。次年八月买罕等复入朝贡马。
台湾高山族一支。人口十二万(1975年)。其祖先原散布于台湾东部峡谷、平原的南北两端,即秀姑峦溪口与恒春地域,后逐步向台东海岸区迁移,形成北、中、南三个聚居群,现分属花莲县的丰滨、玉里、富里、寿丰、光
见“耶律马五”(1307页)。
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三等级。包括典礼司、都转运司、陈告司、都磨勘司、审刑司、群牧司、农田司、受纳司、边中监军司、前宫侍司、鸣沙军、 卜算院、养贤务、资善务、回夷务、医人院、华阳县、治源县、五原县、京师工
明代蒙古法典。亦译作《阿勒坦汗法典》。东蒙古※土默特万户首领※俺答汗(阿勒坦汗)主持制定。据法典前言推测,约颁布于藏传佛教格鲁派(黄教)传入蒙古之后、俺答汗去世之前的万历九年(1581)。法典正文则制
元明土司名。据《元史·成宗本纪》载,至元三十一年(1294),以金齿新附孟爱甸酋长遣子来朝,即于其地立军民总管府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孟艮御夷府条载:“东北有孟爱等甸军民府”其地望,《读史方舆纪要》谓在孟
?—1671清朝将领。汉军正蓝旗人。骑都尉佟恒年之子。初袭父职。崇德三年(1638),授工部副理事官。六年(1641),随睿亲王多尔衮征明,围锦州,攻松山、杏山,炮击塔山,取胜,叙功,加一云骑尉,迁工
民国初年新疆吐鲁番维吾尔族农民起义领导人之一。维吾尔族,哈密人。1912年哈密维吾尔族农民起义领导人铁木耳之弟。1914年3月,因不满新疆都督杨增新统治,同艾买提一起领导吐鲁番农民发动武装起义,杀死当
747—812唐初疏勒王裴绰五代孙。出生于长安,成年后曾作金吾将军论惟明的兼人。建中四年(783)冬,朱泌之乱时,因在奉天(今陕西乾县)护德宗有功,封奉天定难功臣,忠义郡王。后任鄜州节度使辖下都虞侯。
见“佟佳江”(1095页)。
①蒙古语音译,意为“富人”一作巴延。相当于汉语的“财主”、“富翁”。古代蒙古社会富裕牧户主人的身分标志。据《元朝秘史》,约九世纪后半叶,成吉思汗十二世祖脱罗豁勒真即称此。亦被引申为一种称号,用以称呼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