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栏子马”(1577页)。
清政府对蒙古族的统治制度。是清政府自天命九年(1624)至乾隆三十六年(1771)近150年中,对先后归附和降服的蒙古各部,按照“建其众”以“分其势”,的统治意图,根据八旗制度组织原则,在蒙古原有社会
古代蒙古族习俗。蒙古旧俗,长子主祭,※幼子主丧。凡氏族长,一般由本氏族长支的长子担任,传统上执行祭祀之职,居于本氏族的领袖地位。其最贵者可获※别乞尊称。成吉思汗时因之,在他即汗位之后,曾授予巴阿邻氏长
古蛮夷赎死罪钱名。“倓”同“赕”,蛮夷语音译。秦昭襄王(公元前307—前251年在位)时,有白虎与群虎在秦、蜀、巴、汉境内伤人、遂以重金募能杀白虎者。※板楯蛮以杀白虎有功。秦与之盟曰:蛮夷杀人者得以倓
?—1233金大臣。名承裔。女真族。完颜氏。金世祖劾里钵后裔。末帝※完颜承麟之兄,初为奉御。贞祐(1213—1217)间,累官知临洮府事,兼本路兵马都总管。兴定元年(1217),为元帅左都监,行帅府事
阿古柏侵入新疆时实施的统治措施之一。“拉伊斯”阿拉伯语,意为巡行检查执行伊斯兰教法规的官员。是推行宗教统治的工具,权力极大,可以干涉各级伯克的行政。清统一新疆后被废。同治四年(1865),阿古柏夺取喀
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。简称嘉万户,别作嘉瓦,《元史》作加麻瓦万户。世祖至元二年(1265),国师(后升号帝师)八思巴,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(今西藏萨迦县),总制院派遣官员阿衮、弥林前往协助在乌
见“喀喇汗王朝”(2208页)。
吐蕃统一前今拉萨东南部工布地区小王。名尼雅墀。※止贡赞普长子。其父被属下小邦首领洛昂达孜杀害后,被流放到工布。工布在十二小邦时原有小王存在,其至该地后,被推举为王。该王系一直存留后世,赤松德赞及赤德松
见“蒙古斯坦”(2336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