米拉日巴传
书名。全名《瑜伽自在尊者米拉日巴传》。成书于明弘治元年(1488)。作者乃久巴查通杰布,又名藏嫩黑如迦桑结坚参。全书通过※米拉日巴(1040—1123)的苦修一生而及道的过程,对异僧俗人等效仿其行,在佛教界影响较大。本书最有价值处,是记载了宋代西藏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,其实土地可以买卖,放债收租,农民亦可自由雇工、经商,反映吐蕃奴隶制时代西藏社会土地所有制及阶级关系的重大变化。原书为木刻版(德格、拉萨、定日三种)。1981年青海有排印本问世。作者生平参见“玛尔巴传”(953页)。
书名。全名《瑜伽自在尊者米拉日巴传》。成书于明弘治元年(1488)。作者乃久巴查通杰布,又名藏嫩黑如迦桑结坚参。全书通过※米拉日巴(1040—1123)的苦修一生而及道的过程,对异僧俗人等效仿其行,在佛教界影响较大。本书最有价值处,是记载了宋代西藏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,其实土地可以买卖,放债收租,农民亦可自由雇工、经商,反映吐蕃奴隶制时代西藏社会土地所有制及阶级关系的重大变化。原书为木刻版(德格、拉萨、定日三种)。1981年青海有排印本问世。作者生平参见“玛尔巴传”(953页)。
西夏官署名。西夏语音“顶疾啰”,属次等司、掌朝会、宴幸、供奉、赞相礼仪之事。天盛年间(1149—1169)设4奏知、4都案、4案头。
噶玛噶举派(白教)寺庙。又称“土登清可领”、乾隆时称“巴尔绷寺”。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东南八乌乡八邦村。约宋宁宗时,都松钦巴将噶举派自西藏传入康区,元、明两代得以发展。第一代活佛德格土司之弟斯
①五代后汉高祖刘知远、隐帝刘承祐年号。948—950年,凡3年。 ②五代时北汉世祖刘崇即位后,仍沿用乾祐年号,为乾祐四年。至乾祐七年(954,一说八年)崇卒,养子刘承钧继位,不改年号,直至乾祐九年,逾
?—535梁大同年间鄱阳地区起义首领。一说为丁零(敕勒)鲜于氏,鄱阳郡(今江西波阳县)人。初服食修道法,曾入山采药,拾得五色幡眊,又于地中得石玺。大同元年(535),聚结门徒起事,杀广晋令王筠,改年号
稽查驿站驰送报匣收发时刻的凭单。清朝平定金川,军务紧要,沿途驿站递送事件缓急无定,为专责成,乾隆十三年(1748)规定,于驿站处填写报匣若干、封套若干,将接发时间,逐一注明,逐站填注递送,沿途由京派大
见“奥里米”(2252页)。
?——384高句骊国第十七世王。故国原王※斯由子。晋咸安元年(371),父在与百济争战中中流矢身亡,以太子继王位。即位后,颁布律令(是为高句骊国正式有律令之始);继续与百济抗争,两次发兵分别侵百济水谷
详见“达垅万户”(733页)。
突厥汗国官号。意谓“肥粗者”。《通典·突厥上》:初,突厥官号,“凡有十等,或以形体,或以老少,或以颜色须发,或以酒肉,或以兽名。”其“肥粗者谓之三大罗。大罗便,酒器也,似角而粗短。体貌似之,故以为号。
藏语音译,意为“发布命令的机关”。旧译“噶厦公所”或“噶沙公所”,即原西藏地方政府。清乾隆十六年(1751),※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乱被平定后,清廷废除原封郡王、贝子辨理藏事的制度,改设噶厦,由※噶伦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