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尔仲
见“苏尔慎”(1004页)。
见“苏尔慎”(1004页)。
清代内蒙古札萨克及其亲属将其私地租与汉人耕种的土地。也称内仓租地。相对于※小仓租地而言。约在雍正(1723—1735)以后,设立仓长,专门办理出租事项,承租人与仓长缔结租赁契约,即可开垦土地进行耕种。
一作郭离。契丹语,意为“沙袋”。※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。《辽史·刑法志》称:辽“穆宗(951—969年在位)时制。其制用熟皮合缝之。”“凡杖五十以上者,以沙袋决之。”“有重罪者,将决以沙袋,先于脽骨之上
即“宇文莫廆”(901页)。
?—414南北朝时期柔然可汗。郁久闾氏。※诘归之子,可汗※社仑、※斛律侄。北魏神瑞元年(414),趁斛律与北燕冯跋和亲时,挑拨斛律与大臣树黎、勿地延等的关系,挑起柔然内讧。与树黎共谋,令武士夜擒斛律,
金、元时表示武职品级的称号。金代吏部选官时,非进士出身所授之官皆称武散官,谓之右职,或右选。右职升进以军功为优,皆循资渐升,有升降定式而不可越。元多袭金制,建官之初,散官例降职事二等。至元二十年(12
唐代设置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。高宗龙朔元年(661),以波斯国疾陵城(今伊朗阿富汗交界处)置。以其王为都督,职位世袭。隶安西都护府管辖。
1838—1877清末贵州农民起义首领、宗教学家。号盛斗,人称“金二阿訇”。祖籍云南澄江人。回族。幼习伊斯兰教经典,通晓阿拉伯文。曾游学甘肃,探索哲赫林耶教义,深研伊斯兰教哲学。返云南后,从事讲学,推
418—446北魏关中人民起义首领。杏城(今陕西黄陵县西南)人,一说北地(治今陕西富平东北)人。族属卢水胡。太武帝太平真君六年(445)九月,于杏城起兵反魏,拥众10余万。杀长安镇副将拓跋纥,攻新平,
书编名。见“圣武记”(651页)。
?—508北魏宗室。字彦和。鲜卑元氏(拓跋氏)。献文帝※拓跋弘子,孝文帝※元宏弟。史称其“博综经学,雅好属文”。太和九年(485),封始平王,加侍中、征西大将军。孝文帝革创,诏解侍中、将军,拜光禄大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