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肯萨林
锡伯族旧婚俗之一。意为“磕头宴”。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。为订婚后的一种仪式。在男女双方结亲并择定婚期后,男方须在女家举办一次中型宴席,招待女方直系戚属,并将准备好的彩礼送至女家,表示男方叩请女方亲属正式缔结婚约,故称。行过仪式后,便意味着双方已缔结婚约,从此不得反悔。任何一方悔婚,都会被认为不光彩。倘若女方悔婚,则要受社会舆论指责。由于多数青年都须至结婚时才能见到配偶,故婚后家庭不睦的情况甚多,有的甚至造成家庭悲剧。
锡伯族旧婚俗之一。意为“磕头宴”。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。为订婚后的一种仪式。在男女双方结亲并择定婚期后,男方须在女家举办一次中型宴席,招待女方直系戚属,并将准备好的彩礼送至女家,表示男方叩请女方亲属正式缔结婚约,故称。行过仪式后,便意味着双方已缔结婚约,从此不得反悔。任何一方悔婚,都会被认为不光彩。倘若女方悔婚,则要受社会舆论指责。由于多数青年都须至结婚时才能见到配偶,故婚后家庭不睦的情况甚多,有的甚至造成家庭悲剧。
1791—1880清末将领。满洲正黄旗人。颜扎氏。副都统珠尔杭阿子。荫生出身。嘉庆二十三年(1818),授二等侍卫,充伊犁领队大臣。道光二年(1822),擢头等侍卫,调任喀什噶尔参赞大臣,旋授办事大臣
见“河中地”(1506页)。
见“大翁”(77页)。
元代地名。又译伯勒赫图。位于蒙古国都城和林(又作哈剌和林,今蒙古国哈尔和林)东北。为岭北行省手工业聚居地之一。定宗二年(1247)途经其地的张德辉著《塞北纪行》(又作《岭北纪行》)载,其地“乃弓匠积养
见“失都儿”(590页)。
1208—1259蒙古国第四代大汗。又译蒙格、忙该,蒙古语意为“长生”。乞颜·孛儿只斤氏。※成吉思汗第四子※拖雷之子,母唆鲁和帖尼。自幼养育于伯父窝阔台汗处,随从出征,屡立战功。太宗二年(1230),
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三位赞普。姓勃窣野。※木赤赞普与萨丁丁王妃之子。藏史称以其祖父※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“天墀七王”,其为之一。卒,子索赤赞普嗣。
藏传佛教的仪式之一。专指转世活佛正式登座认定的程序之一。藏语称“池顿”,意为“(请求)入座”或“(请求)登座”。前世活佛圆寂后,其转世灵童被寻认后,举行“入座”(指寺院住持宝座)仪式。达赖或班禅之宝座
见“阿史那土门”(1231页)。
又称“干尔书”。独龙语音译。云南贡山独龙族最早的个体家庭耕地。20世纪初独龙族地区仍普遍实行生产资料公有,集体共耕,由主妇平均分食的共产制大家庭。后由于广泛使用铁器,大家庭中的一些对偶小家庭利用集体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