赫图河卫
见“好屯河卫”(937页)。
见“好屯河卫”(937页)。
参见“奥扑”(2251页)。
爵名。清代宗室封爵中第九等之称。乾隆十三年(1748),从镇国公一爵内分出,始正式立此爵名。前镇国公一爵,有入※八分、不入八分(分,去声)之分。入八分镇国公位列14等封爵中第七;不入八分镇国公位列第九
?—1368元朝大臣,字尚文。唐兀氏。官陕西行台监察御史。至正五年(1345)擢为内台御史。数劾丞相别儿怯不花不可为相,因出为佥浙西道廉访司事。十一年(1351)迁广西道肃政廉访使。次年,红巾军攻克潭
回族族谱名。始修于明初,李端主修。明清两代续修。李氏自明初一世祖李闾后,其子孙,分别以林、李为姓,故林、李合谱。谱前有明宣德十年(1435)萨琦所撰《李氏谱序》。谱记李闾之后,长子驽,衍为林姓,次子端
元代在四川羌族地区设置的土司名。元初仅置长河西(司治今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城关镇)、鱼通(司治今康定县东北麦笨乡)、宁远(司治今道孚县八美乡)3安抚司。至元二年(1265),移黎雅宣抚司于碉门(今天全
见“课役户”(1956页)。
即“鄂尔布”(2049页)。
清乾隆(1736—1795)后对撒拉族聚居地区“内八工”和“外五工”的合称。※“工”,突厥语音译,指村镇、城堡等基层行政单位,相当于乡,管辖数村。前者指位于黄河南岸今循化县城以西的街子工、查加工、苏只
参见“八旗贡监生”(31页)。
即“叶什勒池”(539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