赶乌墩
见“乌墩”(331页)。
见“乌墩”(331页)。
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。亦作阿典。来源于部名。在辽代为熟女真的一支。后改汉姓曰雷。
匈奴姓氏。东汉建武二十四年(公元48年),右薁鞬日逐王比(比为名)自立为䤈落尸逐鞮单于(又称呼韩邪单于)。次年,附汉。二十六年,入居西河郡(今内蒙古东胜县东南)。其后裔降汉,遂以“尸逐”
蒙古语音译,又译达尔和坦,意为“免除赋役者”或“有功之人”。清代,蒙古※阿勒巴图”(承担赋役的人)中的富有者,因作战、服役输财有功等原因,被世代、终身或定期若干年豁免赋税和劳役。享有这种权力的人被称为
羌语“俄鲁”的音译,意为“碉楼”。羌族传统民居。最早见于《后汉书·南蛮西南夷传》,当时分布于川西北的冉夷,“皆依山居止,累石为室,高者至十余丈,为邛笼”。今四川羌族和阿
即“蒙古”(2323页)。
唐朝官员。临漳(今河北临漳西南)人。鲜卑源氏。先世为河西秃发氏,太武帝时归北魏,赐姓源氏。唐宰相※源乾曜族孙。初为中书舍人,与杨滔、刘令植同删定《开元新格》。历刑部、户部二侍郎、尚书左丞。开元十三年(
汉代官名。西汉武帝(前141—前87年在位)初置。统领由归服之匈奴人编组的※长水胡骑(屯长水,今陕西蓝田县西北,故名)和宣曲胡骑(屯宣曲,今西安市西南,故名)。俸2千石,下领丞、司马。东汉沿置,下领司
藏语音译。原意为“主人批准”。西藏民主改革前,各农奴主的属民间,一般不得改变人身依附关系。但也有一些农奴主规定,其属民经交纳一定数量的财物,得到主人批准后,可同其他农奴主的属民结婚,并改属对方主人。其
清代官名。全称川、滇边务大臣。英军侵略西藏后,为防其扩张,以固西陲,赵尔丰建议筹办。鉴于以往藏入瞻对,川不能救;英兵侵藏,川不问战的状况,皆边疆不治,川、藏道路中梗所致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由四
?—1797清朝将领。满洲镶黄旗人。和色里氏。以前锋侍卫从征台湾,镇压林爽文起义,累战皆捷,赐号“法尔沙台巴图鲁”,图形紫光阁,擢护军参领。又随从镇压苗民起义,连克苗寨,擢头等侍卫,加副都统衔。后随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