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大提举茶马司
宋代管理茶马交易的官署名。简称茶马司。专事经理收购茶叶与西北、西南少数民族易换马匹。始置于元丰四年(1081,一作六年)。但在相当长时期内,司制颇不固定,茶、马两司时分时合。崇宁四年(1105)后,始正式固定。其主事官员前后亦不一,有主管茶马、同提举茶马、都大提举茶马。
宋代管理茶马交易的官署名。简称茶马司。专事经理收购茶叶与西北、西南少数民族易换马匹。始置于元丰四年(1081,一作六年)。但在相当长时期内,司制颇不固定,茶、马两司时分时合。崇宁四年(1105)后,始正式固定。其主事官员前后亦不一,有主管茶马、同提举茶马、都大提举茶马。
勿吉官员。勿吉族。北魏太和十七年(493),奉命率500余人使魏朝献。此庞大使团之行,似与勿吉背魏西逐夫余事有关,以窥察魏之对策。
旧时广西左、右江流域壮族土司衙门中头目之一。因其职司而得名。其主要职责是:管理官庄,巡视田间,督促和组织田丁耕作,兴修水利,修渠筑坝,引水灌溉;帮助土官催收谷租;并督促田丁按期给土官缴纳薪柴等。由家奴
旧行政区域名。1929年10月以阿拉善额鲁特旗内已开垦之土地析置,相当于县一级政权,隶属宁夏省。
维吾尔语音译,原意为“筛子”,后演化为重量单位。1噶尔布尔等于8察拉克,8噶尔布尔等于1巴特满。
见“阔端”(2273页)。
彝族土司。归属临安府,今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、个旧沿红河北岸地。本元明时纳楼千户。洪武十五年(1382)置,治所在今建水南官厅。十七年,以土官普沙(彝族)为副长官。其地东至墨江交趾界600里,
原始社会群婚家庭的晚期形式。由血缘婚或级别婚演变而来。其特征是:一群同胞的或血缘较远的姐妹,与另一集团的一群男子有互相共夫共妻的权利和义务,这一群男子是她们的共同丈夫,这些丈夫不包括她们的兄弟;同样,
明代西藏地方官员。藏族。15世纪人。仁邦巴家族后裔,桑主孜宗本诺桑哇(即诺布桑波)之次子。依帕竹阐化王查巴琼内,准其袭父职,仁没藏仁蚌宗宗本。与萨迦派大德袞钦桑结佩及果热南僧格建供施关系。正统十四年(
书名。翟文选、臧式毅修,王树楠、金毓黻等纂。260卷。1927年始纂,1937年奉天省公署刊行。卷1至50为大事志,卷51至58沿革志(附表),卷59至66疆域志(附图),卷67至86山川志,卷87至
十六国时期陕西关中渭北地区羌人的总称。分布地区西起陕西旬邑马兰(栏)山,东至大荔、合阳、李润堡、杏城为主要居地。首领称王。有北羌王盆句除、北羌四角王薄句大等,曾掀起反抗前、后赵的斗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