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尔玛
清朝官员。蒙古镶黄旗人。西纳明安氏。天聪二年(1628),随贝勒岳讬征明锦州。五年(1631),随军围大凌河,败突围明军。八年(1634),随内大臣额驸多尔济攻大同,败明总兵曹文诏,赐号“巴图鲁”(勇士),授佐领,崇德六年(1641),随军围锦州,截击明总督洪承畴援军,屡败明军于杏山、塔山间。伏击明总兵吴三桂于高桥。围松山城,败突围明军。叙功授三等轻车都尉世职。顺治二年(1645),晋三等男爵。七年(1650),晋二等子爵。授内大臣。八年(1651),任议政大臣。
清朝官员。蒙古镶黄旗人。西纳明安氏。天聪二年(1628),随贝勒岳讬征明锦州。五年(1631),随军围大凌河,败突围明军。八年(1634),随内大臣额驸多尔济攻大同,败明总兵曹文诏,赐号“巴图鲁”(勇士),授佐领,崇德六年(1641),随军围锦州,截击明总督洪承畴援军,屡败明军于杏山、塔山间。伏击明总兵吴三桂于高桥。围松山城,败突围明军。叙功授三等轻车都尉世职。顺治二年(1645),晋三等男爵。七年(1650),晋二等子爵。授内大臣。八年(1651),任议政大臣。
散官名。满语音译。“苏喇”意为“松散”,“章京”为“办事官员”。清代八旗内散骑郎等的满语称谓。①下五旗王府所置的散骑郎。顺治八年(1651)定,亲王。各设散骑郎4人,一等护卫6人等。雍正四年(1726
西夏学士。党项人。官御史正,有谏臣、限量、文恭、东南姓官上大复封号。受皇族重臣、德师、中书、知枢密事嵬名德照之请,对以声分类的西夏文字典《音同》重新校勘,正其杂混,依声集类,共收大字6133,注字62
为蒙古王公守陵墓者。例由阿拉特(平民)中指派专人负责陵墓的管理、祭祀、承担祭祀费用,终生从事此役。按墓主生前品级定服役者的数目。《(嘉庆)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》卷751:顺治九年(1652)规定:蒙古亲王
约春秋末※蜀人首领。名芦保。卢帝子。为蜀国开明氏第三世王。曾帅众攻至青衣羌之地(在今四川芦山县),称雄于僚、僰。
①清德宗载湉年号。1875—1908年,凡34年。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,指清德宗载湉(1844页)。
书名。又称《海陵庶人实录》。金郑子聃奉世宗命修撰。卷数不详。主要记天德元年(1149)十二月至正隆六年(1161)十月海陵王一朝有关史事。内容略见《金史·海陵纪》。
1617—1669明末清初云南西双版纳※召片领(意为“广大土地之主”)。傣族。车里军民宣慰使※室利稣坦玛之子。明崇祯十二年(1639),父卒,嗣职。明亡,向清朝献金归顺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,清廷
即“颉跌利施可汗”(2166页)。
金代海陵王※完颜亮妃。契丹族。为礼部侍郎萧拱之妻妹。天德二年(1150),由萧拱荐于汴(今河南开封),及入宫,王见非处子,遣出,在外数月,复召入,封充媛,封其母张氏为莘国夫人。后进封柔妃。
?—1154金大臣。本名斜也。女真族。徒单氏。海陵王后徒单氏父。天眷二年(1139),为奉国上将军。以告发耶律余睹、吴十结党谋叛事,超授龙虎卫上将军。改户部侍郎,出为济南尹,迁会宁牧,封潭国公。复出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