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尔布
一作敖尔布。满语音译。即鹿角兵。清代八旗汉军骁骑营中设此。以招鹿角,阅兵、临阵时,以掌鹿角进止、开合。鹿角,为一种防御设施,系用大木一,中分四段,各凿穿交叉两孔,再用木8根贯通之,而成笨重的障碍器具,为布阵、安营等用,以阻挡敌方兵马驰突。康熙二十四年(1685)定,汉军每佐领设鹿角一架,每架设鄂尔布4名。雍正二年(1724),每架增为8名。每名给一连耞棍(用长短两木棍,以三四铁环套系而成,状如农具“连枷”,为汉军兵器之一),以备缓急间动用。
一作敖尔布。满语音译。即鹿角兵。清代八旗汉军骁骑营中设此。以招鹿角,阅兵、临阵时,以掌鹿角进止、开合。鹿角,为一种防御设施,系用大木一,中分四段,各凿穿交叉两孔,再用木8根贯通之,而成笨重的障碍器具,为布阵、安营等用,以阻挡敌方兵马驰突。康熙二十四年(1685)定,汉军每佐领设鹿角一架,每架设鄂尔布4名。雍正二年(1724),每架增为8名。每名给一连耞棍(用长短两木棍,以三四铁环套系而成,状如农具“连枷”,为汉军兵器之一),以备缓急间动用。
景颇族载瓦语音译,意为“偷妻子”。旧时云南景颇族的一种缔婚方式。男子相中某一女子欲娶其为妻,可请媒人向女方父母求婚。若女方父母不同意,就得暂时将女儿藏起来。男方便请媒人偷取女子身上一物,请来巫师问卜,
明清时康藏地区土著茶叶商人总称。又称康帮商。有喇嘛商、土司商之别。喇嘛商指由各大寺院自营商业。其制,资本由各喇嘛凑集;经理由众公举,称充本。负责经营的人无薪水,每二年结账一次,即轮换他人,不得连任,营
见“编架弩”(2308页)。
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。为※宫卫制(斡鲁朵)下一※抹里(相当于“乡”,或“乡”下一级单位)名。属辽景宗※彰愍宫。
即“沐仲易”(1123页)。
?—1022宋代云南大理国第七世国王。白族。大理人。※段素英子。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(1009),父卒,继王位。翌年,改元明启。七年(1014),派兵进攻交州(在今越南境),兵败。《滇云历年传》云: “
见“都指挥使”(1817页)。
景颇支语音译(载瓦支语称“准”)。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对奴隶的称谓。其来源通过买卖、人身抵债、掠夺等。一般分为“星南木样”(家内奴隶)和“昂木样”(家外奴隶)。前者与主人同居,随主人姓,称主人为父母,
名弓名。汉魏时“小水貊”(貊之别种,居今鸭绿江以西地区)人所制,故名。《后汉书·高句骊传》:“小水貊,出好弓,所谓‘貊弓’是也。”
即“安答”(902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