里甲
明朝州县统治的基层组织。以110户为1里,里分10甲。后转为明三大徭役(里甲、均徭、杂泛)名称之一。参见“里甲制度”(1081页)。
明朝州县统治的基层组织。以110户为1里,里分10甲。后转为明三大徭役(里甲、均徭、杂泛)名称之一。参见“里甲制度”(1081页)。
见“高车六种”(1918页)。
?—1731清宗室。爱新觉罗氏。康熙帝之子,庄亲王允禄同母兄,长年体弱多病。雍正四年(1726),封多罗贝勒。八年(1730),晋封多罗愉郡王。世宗笃念皇陵重大,特命其前往护视。卒,谥恪。
①藏语音译,意为“管家”。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为土司办事的人。每村两人。由差巴(支差者)公推、土司认定。专门负责管理土司所有的差房,向差巴催缴实物贡赋,为土司出巡准备帐篷、炊具等。无报酬,不享有任何
即、“龟兹”(1105页)。
贵州彝文史书。流传于黔西北、滇东北地区。约成书于清初,作者不详。主要记载水西(今鸭池河以西,大方、黔西二县及其周围地区)、茫部(今云南镇雄县一带)两个统治家支晚期的史事传说,尤其详细地记述了这两个家支
参见“绿头牌”(2146页)。
“王吉剌”之误,见“弘吉喇特”(645页)。
见“仆朋”(318页)。
土司名。元大德元年(1297)以庆远路改置。世袭土官为壮族莫氏。治所在今广西宜山县,属湖广行省。统辖宜山、南丹、东兰、那州、地州、永州(今天峨地)、鸾州(今天峨地)、思恩(今环江)等州县。约属壮族聚居
五代后唐时南诏大天兴国悼康皇帝赵善政年号。928—929年,凡2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