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筑长官司
见“金筑安抚司”(1480页)。
见“金筑安抚司”(1480页)。
见“奥里米”(2252页)。
见“阇那崛多”(2105页)。
?-1631后金将领,十六大臣之一。满族。那穆都鲁氏。世居那穆都鲁(前苏联滨海边区乌苏里斯克附近),以地为氏。东海瓦尔喀人。原为绥芬路(今黑龙江省东宁县境)屯长。明万历三十八年(1610),努尔哈赤令
书名。元末明初叶子奇撰。4卷。作者处州龙泉(今属浙江)人,曾官巴陵主簿。明洪武十一年(1378)以事下狱。出狱后,以在狱中所写笔记编成此书。自谓刑余之人,将与草木同腐,故以《草木子》名书。原稿分22篇
清外蒙古诸旗之一。牧地当伊第尔河源。东至呼雅克图接本部中左旗界,西至乌逊珠尔接札萨克图汗部中右翼末次旗界,南至雪山接本部中后旗界,北至桑图陀罗海。有佐领1。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。首任札萨克额墨根,初隶贝
见“曷术部”(1625页)。
唐朝突厥族将领。武德九年(626)七月,受颉利可汗命,使唐以观虚实,宣称可汗兵百万已发,被李世民拘于门下省,渭桥之盟后获释归。贞观四年(630),护送炀帝之萧后入朝,授左领军将军。同年,颉利可汗兵败,
唐※“西山八国”诸羌之一。即敛才羌。其地在今四川西北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所辖茂县一带。贞元九年(793),其国王弟邓吉知随东女国王汤立悉入朝,唐授其职为试太府少卿兼冉州长史(一作丹州长史,误),隶茂州
?—1544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。贵州铜仁(治在今铜仁县)人,一说为湘西凤凰(治今凤凰县)人。苗族。嘉靖十九年(1540),贵州都匀、思南、铜仁等地旱灾。初与腊尔山地区苗民抗官吏督征钱粮,凭险阻抵御
明代西藏地方官员。藏族。15世纪人。仁邦巴家族后裔,桑主孜宗本诺桑哇(即诺布桑波)之次子。依帕竹阐化王查巴琼内,准其袭父职,仁没藏仁蚌宗宗本。与萨迦派大德袞钦桑结佩及果热南僧格建供施关系。正统十四年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