铁木真
见“成吉思汗”(744页)。
见“成吉思汗”(744页)。
蒙古尼伦诸部之一。又作召烈、沼兀列亦惕。《史集》称该部即※札只剌部,而《元朝秘史》则认为是单独一部。与成吉思汗所出孛儿只斤氏同源,为孛端察儿(成吉思汗十世祖)之子沼兀列歹之后裔。分布于浯泐札河(今蒙古
唐代吐蕃古堡名。藏语音译,意为“母子宫”。地在今西藏山南乃东。相传为藏族第一位聂赤赞普时所建,誉为藏族首座古堡宫室建筑。初为赞普王室住地,后王室迁至拉萨,此堡渐为寺院场所。曾毁,康熙时(1662—17
见“于越”(58页)。
元代管理佛教寺院僧尼机构。至元元年(1264)置总制院,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。十六年(1279),灭南宋,统一全国。十七年(1280)三月,立都功德使司,功德使秩从二品,《元史》
见“喀尔喀右翼部”(2208页)。
清外蒙古诸旗之一。牧地当塔米河南岸。东至哈喇齐老图接本部右翼中右旗界,西至满达勒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界,南至鄂尔浑河接赛音诺颜旗界,北至桑锦陀罗海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。未划分佐领。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。
旧时茫蛮、苗等民族对其君长、酋长之称呼。亦称猛、莽。《蛮书》:“茫是其君之号”。《炎徼纪闻》:“苗人称其酋长曰茫”。《荆南苗俗记》:“茫,苗称酋长也”。现沧源佤族语言中仍称官为“茫”。
即“太禧宗禋院”(275页)。
西辽末帝耶律直鲁古年号。1178—1211年,凡34年。
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。又译哲坡伯克、哲百伯克。维吾尔语。职司制作军服,修造兵械,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定为六品。光绪十三年,废。参见“伯克制度”(1091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