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绥可”(1970页)。
官名。吏目为明代知州、安抚使、招讨使、长官等的属官,秩正九品或从九品,或无品级。掌收发上下移文或司奸盗、察狱囚及官署事务。少数民族地区土司亦设此官,以当地头领为之,助主官处理土司事务。亦有降职土官授此
晋代鲜卑叱卢部首领。见“叱卢”。(542页)。
1826—1876清代咸丰同治年间云南农民反清起义将领。彝族。四川马边县人。曾参加太平军。咸丰四年(1854),赴云南哀牢山区进行反清起义宣传活动。六年(1856),在赵州(今弥渡县)瓦卢村天生营随李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。嘉靖(1522—1566)间设。《满洲源流考》作托新卫,并注托新河在齐齐哈尔西,入绰尔河。
见“纥突邻部”(945页)。
①满语音译,汉译言父王。指清顺治时摄政王多尔衮。顺治五年(1648)十一月,世祖福临加封“叔父摄政王”,多尔衮为“皇父摄政王”。阿玛王一词,盖从此出。一说福临居宫时待多尔衮,必有此称。清初一些来华的外
蒙医提倡的传统疗法之一。始见录于元太医营养学家忽思慧所著《饮膳正要》,此书总结蒙古族及其他民族饮食经验,对于如何择食养生、治疗疾病,如何避免食物中毒及解毒,皆有论述。至18世纪,益希班觉著※《甘露之泉
元代河名。又译那江、纳兀河、纳浯河、恼河、猱河。即今嫩江。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,叛王乃颜、合丹据有其地。同年和次年,元军连败叛军于此。
清初东海窝集部路长。亦作僧革。赫哲族。原为使犬部乌扎拉氏,世居盖清屯(亦作科钦,前苏联敦敦河口对岸)。明万历三十八年(1610),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命额亦都率兵征窝集部,他偕路长尼哈里等归附,赐甲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