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称包商制。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。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。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、征收捐税。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,巧立名目从中渔利,
哈尼族名。历史文献上“哈尼”的同音异写。乾隆四十年(1775),胡蔚校订《南诏野史》“窝泥”条说:“有和泥、斡泥、哈泥、路弼等名……”雍正《临安府志》说自呼哈宜(哈尼)。居今云南元阳县境。参见“哈尼族
清代地区名。指新疆维吾尔族聚居区。清朝称维吾尔人为“缠回”,故名。嘉庆九年(1804)所刊《回疆通志》,即为这一地区的方志。其中包括喀什噶尔(今喀什)、英吉沙尔、叶尔羌(今莎车)、和阗(今和田)、乌什
见“萧耨斤”(2000页)。
地区名。位于今黑龙江省西部,清光绪三十四年(1908)置,治所即今嫩江县。辖域东西400余里,南北600余里。东界瑷珲厅,西接西布特哈,南连讷河厅,北临漠河厅。六朝以前沿革同※龙江府。隋属南室韦地。唐
爵名。清宗室中爵位之一。分一、二、三等。崇德元年(1636),始立此爵。时初创九等封爵。居末。顺治六年(1649),列爵十等,居九。十年(1653),列爵十二等,居十一。乾隆十三年(1748),终定封
蒙古汗国政区名。元太宗于乙未岁(1235)建。治所故址在今吉林省延吉市东15华里之城子山山城。但亦有他说,或说在今吉林省珲春县治以东地,有说为朝鲜会宁西云头城。至元四年(1267)废,地入辽东路,二十
哈尼族他称。又作“卡多”。雍正《云南通志》卷24《种人》条:“卡隋,元江有之。”康熙《元江府志·彝人种类》:“卡隋……喜歌舞”。道光《元江州志》、《新平县志》、《他郎厅志》、《普洱府志》及民国《墨江县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。亦作固里河卫,误刻为右里河或吉里河卫。永乐七年(1409)置,在前苏联结雅河上源吉柳伊河流域。
藏语音译,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僧官品级名。相当于从三品。凡因事去职的大僧官,如总堪布和主管※达赖喇嘛起居、钦食、佛事的森本、索本、却本等堪布多授此地位,只能任闲散职,不直接干预政务,故品级虽高于※堪穷,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