陵丁
为蒙古王公守陵墓者。例由阿拉特(平民)中指派专人负责陵墓的管理、祭祀、承担祭祀费用,终生从事此役。按墓主生前品级定服役者的数目。《(嘉庆)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》卷751:顺治九年(1652)规定:蒙古亲王守墓人为10户,郡王、固伦公主各8户,贝勒、贝子、和硕公主各6户,镇国公、辅国公各4户。
为蒙古王公守陵墓者。例由阿拉特(平民)中指派专人负责陵墓的管理、祭祀、承担祭祀费用,终生从事此役。按墓主生前品级定服役者的数目。《(嘉庆)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》卷751:顺治九年(1652)规定:蒙古亲王守墓人为10户,郡王、固伦公主各8户,贝勒、贝子、和硕公主各6户,镇国公、辅国公各4户。
清官署名。理藩院下属机构。顺治十八年(1661)设立。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。通例,蒙古人等犯罪,首先罚缴牲畜,牲畜不足者鞭笞。审办各项案件,由所属札萨克听断,札萨克不能决断者,报盟长听断,再不能决者,
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。一称珠勒都斯土尔扈特卓里克图汗旗。乾隆三十六年(1771)置。土尔扈特汗渥巴锡裔。初驻牧斋尔(今新疆托里及裕民县一带)。三十八年(1773),徙驻珠勒都斯(今焉耆西北)。佐领50。
即“独龙河”(1707页)。
清代哈尼族土司。旧属临安府。析纳更巡检司置。今属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。清雍正(1723—1735),纳更土司分为二:一曰纳更,驻新城,约1500户,龙象乾袭;一曰稿吾,驻逢春岭,约2500户
古族名。又作打牙革老。明代至民国间对部分※仡佬族之称呼。以有凿去牙齿之习俗得名。一说以女子将嫁先打去二齿以防折损夫家,一说为了美观。另论双亲死,子媳各去二齿投棺中以示诀别。主要分布在黔西、平远(今贵州
春秋时赤狄的一支。亦作皋落氏、皋落狄,或简称“皋”。岑仲勉释其意为“东山黑狄”。初分布于成周西北、晋都绛东南,即今山西省垣曲县一带,与晋紧邻,威震晋都,有“狄之渠帅”之称。周惠王十七年(前660),遭
蒙古族习俗之一,以青色为神圣、高贵、兴旺的象征而尊崇之。与蒙古人对天、地之崇拜有关。青天被视为宇宙万物的崇高无上之主宰,称之为“腾格里”(长生天),遇事“必托着长生天的气力”,无一事不归之于天,故天之
书名。清曹树翘(字春林,上海人)撰。20卷。作者为云南布政使梁敦怀幕僚时作此书。有嘉庆十五年(1810)五华山馆刊本、《申报馆丛书》本,《小方壶斋舆地丛钞》第8帙亦载之,惟未全。书分事略、考据、传记、
即“寻阁劝”(932页)。
又名巴加西仁。为珞巴、门巴和藏族杂居地区。18世纪末,西藏地方政府在今米林县境内设嘎加宗,派出官员管理梅楚卡地区事务,并在此设立4个“林”的乡一级行政组织。19世纪中期,西藏地方政府把嘎加宗一部分作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