隆款
毛南族乡规民约。又称“龙缓”。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、中南和下南地区。由各村、峒民主推选有名望的老人共同制订,以维护地方的利益。内容包括抗拒外来侵犯和维护当地风俗、山水两个方面。违犯规约者由制订规约的老年人审理。主要盛行于明末清初。后渐被地主豪绅操纵。
毛南族乡规民约。又称“龙缓”。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、中南和下南地区。由各村、峒民主推选有名望的老人共同制订,以维护地方的利益。内容包括抗拒外来侵犯和维护当地风俗、山水两个方面。违犯规约者由制订规约的老年人审理。主要盛行于明末清初。后渐被地主豪绅操纵。
传说中的古代拉祜族女头人。相传部分拉祜族居于云南大理洗麻塘沤麻,洗麻之所,自种火麻,自织麻布,主要以狩猎为主。一次,她命男人们去撵山打猎,射中一头马鹿,马鹿带箭而逃,众人紧追不舍,追至临沧,见其地土肥
即“绝奴部”(1785页)。
1740—1794清代青海隆务寺高僧。藏族。出生于年都乎家。由东科·索南嘉措活佛等认定为阿旺程列之转世,由堪庆·根登嘉措受戒出家。乾隆十三年(1748),由千名僧人组成仪仗队迎至隆务寺坐床,后居塔尔寺
①元、明史籍中对藏族诸族部的泛称。 ②藏族古族部名。元至元四年(1267)十月,诏谕西蕃诸族酋长以其民入附鱼通、嵓州等处。鱼通等处属宣政院辖地,在今四川省康定一带。详见:“西蕃”(693页)。
明代白族学者和诗人。字德懋,号高河。云南大理人。白族学者※李元阳婿。嘉靖十九年(1540)中举,官通判,历官知州,后归乡里。从李元阳、流寓杨慎游学。著《行剑子》、《叶榆檀林志》,诗集有《南霞集》、《乘
①铁勒诸部之一。游牧于铁勒诸部之最南端。初附属突厥汗国,及突厥颉利可汗败亡后,归附于薛延陀汗国。唐贞观二十年(646),薛延陀汗国亡,其首领大俟利发浑汪举部附唐。次年,唐以其地置皋兰都督府。后又分东、
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。北魏作露田。指受田者有权使用,但无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。通常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八。唐代西州(治今新疆吐鲁东南高昌故址)、庭州(治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)等地亦行均田制。
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。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协助头人办事的人,与※“郭巴”同属差人(基层组织一职位)。每个村寨设2—3人,由寨众推荐办事精干者充当,由部落头人委任。专管本寨各项生产的安排。不脱离生
?—1775清朝将领。满洲正黄旗人。舒穆禄氏。雍正二年(1724),由拜唐阿累迁至头等侍卫。乾隆初,历官成都、三姓、宁古塔副都统。二十八年(1763),擢黑龙江将军。任内加强边疆守卫,先后派副都统湖尔
在海南省海口市郊滨涯村。明代著名政治家※海瑞(1514—1587,回族)墓。万历十五年十月十四日(1587年11月13日)病逝于南京任上,其灵柩运回家乡后,葬于此。墓冢石砌,墓前有神道碑、石供器、石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