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罗安抚司
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。始建于元代,称高罗寨长官司(一作宣抚司)。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。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。明洪武六年(1373)因土民流散,废。永乐四年(1406),土官田大民招回土民400余户,请复安抚司,诏准,使为安抚使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初,以田飞龙归附,令世袭其职。雍正十三年(1735)改土归流后,辖地并入宣恩县。
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。始建于元代,称高罗寨长官司(一作宣抚司)。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。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。明洪武六年(1373)因土民流散,废。永乐四年(1406),土官田大民招回土民400余户,请复安抚司,诏准,使为安抚使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初,以田飞龙归附,令世袭其职。雍正十三年(1735)改土归流后,辖地并入宣恩县。
门巴族葬俗之一。流行于西藏墨脱地区。用于婴儿。将尸体用布包裹装入剖开的大葫芦里,在屋内底层挖深坑掩埋,平实地面,不留标记。忌外人知晓。
古县名。原为吐谷浑居地。晋末,吐谷浑王阿柴(才)所筑浇河城,即在此县西120里。北周建德五年(576),周武帝太子西征吐谷浑,取其地,置县,治所在今青海贵德县东。唐上元(760—762)后,地入吐蕃,
?—1756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。博尔济吉特氏。※昆都伦乌巴什玄孙,噶勒丹敦多布子。世驻牧于准噶尔。噶尔丹策零统治时,领准噶尔二十一昂吉之一。清乾隆十七年(1752),辅佐达瓦齐夺取准噶尔政权,受倚
见“苻健”(1342页)。
中国南方少数民族之一。有“勉”、“甘迪门”、“坳标”、“拉加”、“炯奈”、“金门”、“藻敏”、“布努”等不同自称和“盘瑶”、“过山瑶”、“茶山瑶”、“花蓝瑶”、“背篓瑶”、“八排瑶”、“板瑶”、“白裤
见“额尔济纳”(2533页)。
?—1555明代湖广永顺土官。抗倭英烈。土家族。隶永顺宣慰司(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)。嘉靖三十四年(1555),奉调随宣慰使※彭翼南、致仕宣慰使※彭明辅率土兵开赴松江抗倭前线,与※田菑等率本部土兵,争入
元朝太庙大祭时的一种礼俗。又称“割奠”。祭祀时,例由蒙古博儿赤(司厨)跪割牲肉,置于太仆卿奉侍朱漆供盘之上,酹以马乳,同时巫祝以蒙古语奉告神灵。礼毕,以割奠之余抛撒于南棂星门外。凡遇大祭,必行割奠之礼
清代西藏地方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,经驻藏大臣联豫奏准设立。衙署在驻藏大臣衙门之左,设督办1人,由联豫兼任,下设兵备、参谋、教练3处。兵备处以罗长䄎为总办,职责为督办指挥、整饬全藏军
清代保安族的一次大迁徙。咸丰(1851—1861)年间,一说同治(1862-1874)初年,隆务寺宗教上层、土司头人为扩张势力,逼迫保安人改信喇嘛教,并利用水利灌溉等问题挑起民族争端,终于迫使保安人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