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法会通
十卷。瑞士Bluntschli撰,美国W.Martin译。Bluntschli,中文省译名为步伦。Milliam,中译名丁韪良。是书原以德文写成,后由刺了地译为法文,丁韪良据法文本译出。其卷一论公法之源流及邦国之权位,卷二论代国而行,卷三论辖地之权,卷四论辖人之权,卷五论条约,卷六论邦国启衅皆因违背公法,卷七论邦国交战,卷八论邦国水战,卷九论局外之权责,卷十原书是为续卷,专门记载美国行军训戒。是书虽亦有用之编,但译名与今多有异同,须加以注意。有同文馆本。
十卷。瑞士Bluntschli撰,美国W.Martin译。Bluntschli,中文省译名为步伦。Milliam,中译名丁韪良。是书原以德文写成,后由刺了地译为法文,丁韪良据法文本译出。其卷一论公法之源流及邦国之权位,卷二论代国而行,卷三论辖地之权,卷四论辖人之权,卷五论条约,卷六论邦国启衅皆因违背公法,卷七论邦国交战,卷八论邦国水战,卷九论局外之权责,卷十原书是为续卷,专门记载美国行军训戒。是书虽亦有用之编,但译名与今多有异同,须加以注意。有同文馆本。
一卷。清胡匡衷撰。匡衷字寅臣,号朴斋,安徽绩溪人,岁贡。著有是书及《周易传义》、《三礼札记》、《周礼井田图说》、《井田出赋考》等书。《耆献类征》及《清史列传》有传。此书专论《周礼》畿内授田之制度。书中
八卷。清徐大椿(详见《神农本草经百种录》)撰。此书成于乾隆二十九(1764)。“兰台”本是汉代宫中藏书之处,后又称史官为兰台史或兰台,本书即取材于历代医著撰写而成,作者认为其内容均足为治疗典范。故名。
四卷。明王介之(见《春秋四传质》条)撰。此书篇帙无多,而多所创造,邹汉初已有较详评述。如元亨利贞,不以为大亨而利于正,而以为四德不违文言。亦有驳正前人论说者。此书不违古本,不徇曲说,协于训诂,精于义理
二卷。清梅文鼎(详见《历算全书》)撰。这是一部介绍西洋纳皮尔算筹用法的专著,写于1678年。初稿为七卷,梅珏成在编辑《梅氏丛书辑要》时精简为二卷。原术为直筹横写,为了与西方笔算横式书写相适应,《筹算》
八卷。清解元才修,邢其谏纂。解元才,山西朔州籍,江西吉水人。出身进士,顺治四年(1647)任济阳知县,后升户部主事。邢其谏字艾高,邑人,泰昌年间贡生,官至知州,邑之耆硕。按济阳县志,创修于明成化邑令张
六卷。明魏裳(约1565前后在世)撰。魏裳,字顺甫,湖北蒲圻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嘉靖二十九年(1550)进士,以刑部侍郎出守济南,有政声,后为山西副使,罢归。事迹附载《明史·文苑传》王世祯传中。著有《云山
二卷。唐代释吉藏撰。吉藏生平事迹详见《华严经游意》辞条。《三论玄义》是吉藏居扬州慧日道场时应杨广之请于仁寿二年(602)所作,用以总叙《中论》、《百论》、《十二门论》三论的要旨。全书内容分两大部分:一
五卷。明张悦(?-约1496)撰。张悦,字时敏,号定庵,华亭(今江苏松江县)人。明天顺四年(1460)进士,授刑部主事。成化中为江西佥事,改督浙江学政。弘治中为吏部左侍郎,官到南京兵部尚书、参赞机务。
十卷。清黄丕烈撰。此为江阴缪荃孙、苏州章钰(1865-1937)、仁和吴昌绶等人辑本。缪氏从乌程张氏、刘氏,松江韩氏、海盐张氏诸处得其未藏者,编纂而成。分列四库,对其流传情况详注于各书之下,另附《刻书
六卷。清凌扬藻撰。凌扬藻,字誉钊,广东番禺(今广东番禺)人。是书首辨书名,言唐人统称四库书为四书,四书之合始于无垢张氏,而朱子所注《大学》、《中庸》则曰《章句》、《或问》,《论语》、《孟子》则曰集注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