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法总论
一卷。英国Robertson撰,英国John Fryer、汪振声同译。Fryer,中译名傅兰雅,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。是书首论公法源流,依次为公法大纲、公法沿革、自主与不自主之国、新得地与定交界法、使臣、和约、战时公法、局外国应守之例、待野人法、会议兵法以息兵争等。是书内容简略。但译文流畅,亦为可参考之书。有江南制造局本。
一卷。英国Robertson撰,英国John Fryer、汪振声同译。Fryer,中译名傅兰雅,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。是书首论公法源流,依次为公法大纲、公法沿革、自主与不自主之国、新得地与定交界法、使臣、和约、战时公法、局外国应守之例、待野人法、会议兵法以息兵争等。是书内容简略。但译文流畅,亦为可参考之书。有江南制造局本。
四卷十八回。又名《侠义风月传》。题“名教中人编次”、“游方外客批评”。作者真实姓名及生平不详,应是清初时人。因夏敬渠《野叟曝言》第三十一回提到此书,夏敬渠乃康熙、乾隆年间人,可推知此书在夏著《野叟曝言
十卷。明朱鼎臣编辑。朱鼎臣字冲怀,广州人,生卒年不详,明朝隆庆、万历年间在世,曾为庠生,编辑整理过多种小说。《西游释厄传》又名《唐三藏西游释厄传》,长篇神话小说,叙唐僧西行取经故事。该书体例不标回数,
不分卷。明危素(1303-1372)撰。危素为明初诗文作家。字太仆,一字云林。金溪(今属江西)人。少通五经,元至正中官至礼部尚书、参知政事、翰林学士承旨。元亡,徙南京。洪武二年(1369)授翰林侍讲学
四卷。唐张鷟(约660-741)撰。张鷟字文成,自号浮休子,深州陆泽(今河北深县)人。唐高宗调露年间考中进士。授歧王府参军,累官至学士,四门员外郎,终于龚州长史。其事迹载于两《唐书》其孙张荐传中。据说
一篇。清成蓉镜撰。详见“释饭鬻”。
① 二十卷。苏辙(1039-1112)撰。苏辙字子由,号颍滨遗老。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北宋散文家。十九岁与兄苏轼同登进士。熙宁三年(1070)致书王安石,激烈批评新法。后历任御史中丞,尚书侍郎等职
见《杨家府演义》。
六卷。《文略》二卷。明朱宪(1525-?)撰。朱宪为辽王朱植六世孙。初封句容王,嘉靖十九年(1540)袭封。隆庆二年(1568)以罪降庶人,国除。此编《岁稿》刻于嘉靖三十五年(1556)。时宪三十二岁
二卷。清郝懿行(详见《易说》)撰。该书撰成于嘉庆十四年己巳(1809),刺取《春秋》前后经文,分别部居。他以方苞《春秋比事》一书便于省记,删其繁复,订正舛误,以经证经,借以发挥经义。该书有清道光七年赵
一卷。周惠施(约前370-310)撰。施、战国时宋人,仕魏,相梁惠王。惠又作慧,惠施亦称惠公、惠子。据郑樵《氏族略》记载:“惠氏,姬姓,周惠王支孙,以谥为氏也。”施相惠王,《战国策·魏策》于惠、襄、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