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书总要
五卷。明吴元满撰。参见《六书正义》。此书与其《六书正义》一样,也分数位、天文、地理、人伦、身体、饮食、衣服、宫室、器用、鸟兽、虫鱼、草木12门,因袭戴侗、杨桓的说法极力发挥之。所分部首,皆以象形为主,谓之“正生”,而指事、会意以下,则有“正生”、“变生”、“兼生”之别。其字皆以柳叶篆书写,不取小篆;而所谓古文,大抵出于杜撰。注释往往自相矛盾,所引经传诸文率以意改,殊无足观。《四库提要》据江苏巡抚采进本著录于《存目》中。
五卷。明吴元满撰。参见《六书正义》。此书与其《六书正义》一样,也分数位、天文、地理、人伦、身体、饮食、衣服、宫室、器用、鸟兽、虫鱼、草木12门,因袭戴侗、杨桓的说法极力发挥之。所分部首,皆以象形为主,谓之“正生”,而指事、会意以下,则有“正生”、“变生”、“兼生”之别。其字皆以柳叶篆书写,不取小篆;而所谓古文,大抵出于杜撰。注释往往自相矛盾,所引经传诸文率以意改,殊无足观。《四库提要》据江苏巡抚采进本著录于《存目》中。
二十卷。清臧宪祖修,萧纶锡纂。臧宪祖,辽东广宁人,例监,知县,康熙二十二年(1683)任。旧志始修明永乐间陈时可,后三次续修,今皆不存。顺治四年(1647)都丞吴仕训续修,未及梓而海氛煽乱,康熙十二年
见“古书疑义举例五种”。
①八卷。清胡元郎纂修。胡元郎字丘溪,安徽桐城县人,雍正六年(1728)拔贡,十年(1732)任天镇知县。按天镇旧志,为雍正七年(1729)邑令陈际云创修,书成未梓,仅有抄本二帙。乾隆四年(1739),
四卷。明刘熠(约1555年前后在世)撰。刘熠,字元丽,海盐(今上海市金山县)人,生卒年不详。嘉靖十九年(1540)举人。官至监察御史。著有《同世堂遗稿》。是集乃崇祯十年(1637)丁丑,其曾孙江南布政
一卷。清袁自超撰。袁自超字崧生,江苏上元(今江苏省江宁县)人。此书卷首有其兄袁汝超序,篇末有袁自超自跋。书中所解大多与蔡沈《书集传》立异,而又不便违功令,所以书名“翼传”。袁自超在“跋”中说:“义取其
一卷。明熊明遇撰。明遇,字良孺,进贤(今属江西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万历二十九年(1601)进士,四十三年擢兵科给事中,旋掌科事,上疏极陈时弊,被劾与东林党通,出为福建佥事,迁宁夏参议。崇祯元年(1628
一卷。附《春秋徐氏音》一卷。晋徐邈(344-397)撰,清马国翰辑。徐邈字仙民,东晋著名经学家。原籍东莞姑幕(今山东诸城西北),西晋末其祖父携家南渡,家于京口(今江苏镇江)。勤行励学,博涉经史,太元十
二卷。明陈念先撰。念先,慈溪(今属浙江)人,生卒仕履不详。该书主要记其八世祖陈敬宗官南雍间事实。敬宗,字光世,永乐二年(1404)进士,曾官南雍20年,严重有师法,与北雍祭酒李时勉齐名,世称南陈北李。
见《伤寒直格方伤寒标本心法类萃》。
一卷。不著编人。该书集录了清崇德元年(1636年、朝鲜李朝仁祖十四年)五月至崇德六年(1611)清政府与朝鲜李朝政府之间的交涉文书80余件,是研究当时两国关系的重要史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