残本。九卷。清周象明(生卒年不详)撰。象明,字悬著,太仓(今江苏省大仓县)人。康熙举人。性行端洁。所著有《经同异录》、《尚友编》、《事物考辨》、《苏松田赋备考》等书,共数百卷行于世。这部书现藏寿县张氏
二十卷。明于慎行(1545-1607)撰。于慎行,字可远,更字无垢,东阿(今属山东省)人。隆庆二年(1568年)进士,官至礼部尚书、东阁大学士。谥文定。慎行学有原委,贯穿百家,著有《谷城山馆诗集》、《
四卷。明陈继儒(详见《邵康节外纪》条)撰。此书杂采小说家言,凑集成编,共四卷。书中所引,概不著所出,只是在卷一中标有《笔谈》、杂录,以及“以上寺塔记”。卷四中标有《因话录》、赵璘等字样,余皆不标明出处
一卷。清昆林删订。昆林,是魏裔介(详见《孝经注义》)别号。此书共四十八条,用骈文体例,论述因果报应关系,教诲百姓弃恶从善。因此文以双句为主,讲究对仗和声律,故显得字句繁杂难懂,缺乏明快通俗之感。
四卷。近人杭辛斋撰。杭辛斋,浙江海宁人,民国时曾为国会议员,因反对帝制入狱。于易学颇有研究,著述颇丰。除本书外,尚有《学易笔谈二集》、《易楔》、《易数偶得》、《读易杂识》、《愚一录易说订》、《沈氏改正
十二卷。清刁包(1603-1669)辑。(详见《易酌》)此集所录均为历代理学诸儒生之文二百一十六篇。据《凡例》称“专以品行为主,若言是人非,虽绝技无取。”似乎取去颇为严正。持理虽正,欲扫诸多流派,尽废
三卷。元何中(1265-1332)撰。中字太虚,一字养正,抚州乐安(今属江西)人。年少钻研古学,家藏书万卷,手自校雠,与门人讲述《易》、《春秋》之学。至顺二年(1331),行省请讲授于龙兴路(今江西南
三十六卷。明胡广(1370-1418)等撰。胡广字光大,吉水(今属江西)人,建文二年(1400)廷试第一,官文渊阁大学士。明永乐十三年(1415)胡广等奉敕而撰成此书。本书辑明永乐前为《四书》注解者计
一卷。辑佚书,晋黄颖撰,清马国翰辑。据《经典释文》,黄颖南海(今广东)人,曾任广州儒林从事,著有《周易注》凡十卷。《隋书·经籍志》载,其《易》注为四卷,注称梁时有十卷,已残缺。《唐书·艺文志》作十卷。
见《梼杌闲评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