复园文存
一卷。清刘基定(1775-1860)撰。生平见《复园诗集》条,此文存一卷,含书后二首、序二首、跋一首、书五首、赠序一首、行状一首、志铭七首、墓表一首,共文二十首。篇简无多,寥寥可数。以文字论,刘基定文颇不免庸俗。刘典称其深得古人义法,乃过誉之词,未可据信。有民国十七年(1928)刊本。
一卷。清刘基定(1775-1860)撰。生平见《复园诗集》条,此文存一卷,含书后二首、序二首、跋一首、书五首、赠序一首、行状一首、志铭七首、墓表一首,共文二十首。篇简无多,寥寥可数。以文字论,刘基定文颇不免庸俗。刘典称其深得古人义法,乃过誉之词,未可据信。有民国十七年(1928)刊本。
一卷。无撰人名氏,清马国翰辑本。马氏序曰:“《分毫字样》一卷,撰人缺。按《唐志》有欧阳融《经典分毫正字》一卷。《崇文书目》曰:唐太常博士欧阳融撰《辨正经典文字》,使不得相乱。篇帙今阙。全篇止《春秋》中
二十四卷。明黄姬水(1509-1574)撰。黄姬水,字表淳,一字淳父,吴县人,生平详见《白下集》条。是编乃万历十三年(1585)其婿顾大思搜集《白下》、《高素斋》二集及所未刊者合刻而成。凡二十四卷。其
十二卷。宋陈师道撰。任渊注。任渊,生卒年不详,字子渊,新津(今四川新津县)人。绍兴元年(1131),以文艺类试有司第一。官至潼川宪。任渊生南北宋间,去元祐诸人不远,对同时所周旋者亦能一一知其始末。故所
八卷。明王显槐撰。王显槐自号少鹤,武冈(今湖南武冈)人,生卒年均不详。王显槐为楚端王诫第三子,悯王显榕之弟。嘉靖十七年(1538)年封。诫尝自称黄鹤道人。嘉靖乙巳(1545)年,显榕为其世子英耀所弑,
一百卷。清乾隆时三通馆臣奉敕编修。又名《清朝通典》。于乾隆三十二年(1767)开始编修,大约完成在乾隆五十一年至乾隆五十二年之间。其编纂目的正如其书总目中所指出的“用以昭示万年”。是书共分九典,分别为
十五卷。南宋岳珂(1183-1234)撰。岳珂字、号、籍贯及生平事迹详见《刊正九经三传沿革例》。此书主要杂记宋代各种制度,间及金制,参证旧典之异同。取《左传》郯子来朝、仲尼问官之事,以所言通知掌故,有
①四十二卷,清王钟钫纂修。王钟钫,湖南嘉善人,太学生,曾任彭县知县。彭县旧无志。王钟钫任县令后,适逢重修通志,檄调各县志,王氏则纂辑兹编以进。《彭县志》嘉庆十八年(1813)刻本,共四十二卷,为:卷一
上下两卷,附一卷。清戴煦撰。煦字鄂士,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其精于算学,善于画,尤勤于律吕。曾辨正七律之说,谓凡神与人以数合,以声昭,然后相应,故以七同神人之数而以律和神人之声。七律七同实涉附会。其与
①八卷,首一卷,清沈钟纂修。沈钟,号鹿坪,江南武进(今江苏武进)人。康熙举人。乾隆元年(1736)任屏南县知县。建置经营,心力交瘁。罢官后囊中空空如洗。时有政名,以廉著称。沈钟任县令后,立意修志,几经
不分卷。清廖平撰。此书不分卷,原名《尚书纬说》。廖平认为,“尚”是“上”的意思,因其上托帝王,所以加“尚”字以尊之。前十一篇为《尚书》,后十八篇为《中候》,不得称全书为《尚书》。所以廖平分《尚书》十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