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卷。清夏大观撰,夏大鼎注。大观、大鼎都是湘潭(今属湖南省)人。大观曾将《左传》中的事类撰成对偶,按韵作赋,便于读者诵记。大鼎则在每一事类之下,详加笺注。该书有清咸丰元年(1851)海清楼刻本。
十卷。后蜀韦縠撰。韦縠仕王建为监察御史,其里贯事迹均未详。此集每卷录诗一百首,共一千首。自序称观李、杜集,元、白诗,而集中无杜诗。冯舒评此集,谓崇重老杜,不欲芟择。然实以杜诗高古,与其书体例不同,故不
四卷。清杨守敬辑。于光绪十三年(1887)刻成。卷不分次第。皆采自旧刻而不是采自墨迹。钟繇书收《宣示表》等五帖。卫夫人书均用《淳化阁法帖》重摹。晋顾恺之《女史箴》称为宋拓。《曹娥碑》甚丰肥,不知出于何
四种,四十一卷。清林则徐(1785-1850)撰。林则徐字少穆,福建侯官(今闽侯)人。嘉庆年间进士,任东河河道总督及江苏巡抚时,曾治黄及兴修水利。道光十八年(1838),在湖广总督任内,禁止鸦片,卓著
二十卷首一卷,清周硕勋修,王家宪纂。周硕勋,湖南宁乡人,举人,乾隆十六年(1751)任廉州知府。明嘉靖三十四年(1555)何御创修郡志,至康熙五十一年(1712)皆有增辑。乾隆十六年(1751),周硕
八册。清罗振玉编。罗振玉(1866-1940),江苏淮安人,祖籍浙江上虞。字叔言、叔蕴,号雪堂、贞松老人。曾任京师大学堂农科监督。九·一八事变后积极参与制造伪满洲国活动,1933年任伪满监察院院长。1
见《黄帝阴符经》。
一百六十卷。清钱仪吉(1783-1850)撰。仪吉字蔼人,一字定庐,号衎石,又号星湖,浙江嘉兴人。嘉庆十三年(1808年)进士,官至给事中。该书记清代王侯将相百官及硕儒才彦之士,起自天命纪元,迄嘉庆朝
二卷。清蓝鼎元(详见《平台纪略》)撰。记述其知普宁县时所审理案件始末,共计24篇。蓝鼎元号“鹿洲”,故名。有《鹿洲全集》本。
三十卷。南宋陈均(1174-1244)撰。均字平甫,号纯斋、云岩。福州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曾为太学生,后力学不仕,潜心著述。著有《宋九朝编年备要》、《中兴编年举要备要》。该书原名《皇朝编年纲目备要》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