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卷。清于睿明修,胡悉宁纂。于睿明,辽东人,进士,曾任临清州知州。临清州志创修于明,其书散佚。于睿明任知州后,适逢檄各州郡纂修志乘,就邀集州人协商,设局重辑,而成此志。《临清州志》康熙十二年(1673
四卷。不著撰人姓氏。该书为奎章阁旧藏写本,版心墨印,字划工整,每半页十行,每行二十个字,编首有集玉斋长方印。就其缮写装潢来看,估计应当是朝鲜李朝正祖在东宫时的讲本。该书以诗序列之编首,大旨皆宗《朱子集
十六卷。清黄思璥(1666-1742)撰。黄思璥,字玉圃,自号笃斋,顺天大兴(今属北京市)人。康熙四十八年(1709)进士,曾任监察御史,后官至常镇扬通道。著有《南征记程》,已著录。本书乃作者任监察御
六卷。清罗昌鸾著。罗昌鸾,长沙人。此书作于道光二十九年(1849)。作者研究周易,认为“象之所在,义即寓乎其中,用是节录朱子本义,旁采先儒,及近代名贤说纂辑而条贯之,庶几象昭而义亦昭”。因而此书以朱子
八卷。清谢济世(1689-1756)撰。谢济世,字石霖,号梅庄,广西全州人。康熙四十七年(1708)解额,五十一年(1712)进士。选庶吉士,授检讨,雍正四年(1726)改御史。后以劾田文镜获罪,令往
十卷。明朱载堉撰。载堉字伯勤,号句曲山人,受其父厚焥影响而爱好乐学,曾发明十二等律。生平著述颇丰,此书系其重要著述之一。全书分内、外篇:内篇主声述者为本,外篇主辩论者为末,非为宋以来律家所常谈的内容。
九卷,清谢畬修,胡绳祖纂。谢畬,广东英德人,官大冶知县。胡绳祖,字畏思,本县人,举人,官江南潜山知县。县志始于明永乐十五年(1417),县令张泉创修,宣德初年县令梁嵩续修,万历十二年(1584)县令吴
十三卷。清成僎撰。僎字左泉,江苏崇明(今上海市崇明县)人。此书以为孔子不曾删诗,分辨顾炎武“诗有入乐与不入乐之分”,宋程大昌《诗论》之失及王柏《诗疑》之错乱,皆有可取之处。论及朱熹《诗集传》时认为:学
九卷。《续集》八卷。元韩奕撰。奕字公望。平江(江苏苏江)人。生于元文宗时,入明不仕,终于布衣。其诗古体伤于浅率。近体如《送县学教谕》云:“官清便似居高品,任久长如在故乡。”《东湖放舟》云:“树影不随流
一卷。魏王肃(195-256)撰。清马国翰辑为一卷。肃字子雍,东海郯(今山东郯城西南)人。魏经学家。曾遍注群经,不分今文、古文,对各家经义加以综合,注有《尚书》、《诗》、《三礼》、《左传》、《论语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