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景文公笔记
见《笔记》。
见《笔记》。
四卷。清蒋传奎(约1917前后在世)撰。蒋传奎字斗南,湖南湘潭人,生卒年未详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举人。官邮传部主事。入民国,改交通部佥事。是集为传奎卒后其子沅搜辑遗稿编辑。卷一卷二为古今体诗。卷
六卷。撰者不详。一名《东国史略》。明朝鲜人所记载其国治乱兴废之事。始于檀君,终于高丽恭让王王瑶。记载在新罗朴氏以前的史事比较简略,而自高丽王建以后则都编年纪载,事迹颇为详备。其中也附有史臣论断及历年图
见《史载之方》。
二十卷。明陈与郊(生卒年不详)撰。陈与郊著有《檀弓集注》。本书分二十部,有的部又分若干子目,有的不分子目。各部先列浦南金《修辞指南》原文。列增续的部分于后。每类所增补的内容也不过十数条,又不注明其出典
五卷。清郑杲撰。郑杲,字东甫,山东即墨(今山东平度东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光绪六年(1880)进士,曾官至刑部奉天司主事。这本书是郑杲主持泺源书院时与门下弟子问答的记录整理。编辑者为其门人范之杰。郑杲治群
五卷。明徐有贞(1407-1472)撰。徐有贞,初名理,字元玉,号天全。江苏吴县人。宣德八年(1433)进士,授翰林院编修。官至兵部尚书,兼华盖殿大学士。封武功伯。尝诬杀于谦、王文,中外侧目。后又被石
一卷。附录一卷。明唐枢(生卒年不详)撰。唐枢,字惟中,归安(今浙江省湖州市)人。嘉靖五年进士。授刑部主事。以疏请明正李福达罪,斥为民。少从学于湛若水,深造实践。又留心经世略,九边及越、蜀、滇、黔等险阻
三卷。清徐有壬(1800-1860)撰。徐有壬字君青,又字钧卿,浙江乌程(今湖州)人。道光九年(1829)进士,官至江苏巡抚,1860年6月太平军克苏州,徐有壬被杀。著《务民义斋算学》七种,其中数学著
一卷。晋栾肇撰。清马国翰辑。肇字永初太山。官至尚书郎。《隋书·经籍志》载晋栾肇撰《论语释疑》十卷、《论语驳序》二卷。现已亡佚。《经典释文·叙录》载栾肇《论语释疑》十卷。《旧唐书·经籍志》、《新唐书·艺
十八卷。举要三卷。宋末元初金履祥(1232-1303)撰。履祥原名祥,又名开祥,字吉父,学者称为仁山先生,婺州兰溪(今属浙江)人。初师王柏,又学于何基,穷濂洛理学,为当时名儒。德祐初,授迪功郎,史馆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