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太宗本纪
三卷残本。清佚名撰。是书首题曰《太宗本纪》,改题曰《大清太宗文皇帝本纪》。始于崇德元年(1636)四月,讫于四年(1639)十二月。上加签条:此书为史馆据实录所修之本纪,经修改而成书。有北平图书馆藏稿本。
三卷残本。清佚名撰。是书首题曰《太宗本纪》,改题曰《大清太宗文皇帝本纪》。始于崇德元年(1636)四月,讫于四年(1639)十二月。上加签条:此书为史馆据实录所修之本纪,经修改而成书。有北平图书馆藏稿本。
①十卷。清李焕斗修,王五鼎纂。李焕斗字谷愚,江西临阳县人,出身进士,康熙十八年(1679)任广灵县知县。其为官清廉公正,平恕有容,文邑人士多称赞。按广灵古延陵县地,旧志不可考,明万历间,知县杜一奇有重
三卷。清末蒋楷撰。蒋楷籍贯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。此书为专就经义说律之作。取《尚书》“舜典”、“大禹谟”、“康诰”、“吕刑”诸篇及《春秋左氏传》《周礼·秋官》《礼记·王制》中涉及刑律的内容,遍考经子史传,
一卷。明顾璘(1476~1547)撰。顾璘,字华玉,吴县(今江苏省苏州市)人,明宏治九年(1496)进士,官至南京刑部尚书,颇负才名,金陵三俊、金陵四大家之一,喜诗好友,著有《浮湘集》、《山中集》、《
十六卷。清李滋然撰。李滋然,字命三,四川长寿(今长寿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光绪十五年(1889)进士,官至广东电白县知县。这部书作于宣统庚戌年(1910)。是书首载清德宗整顿学务要求读经的诏谕,次录张之洞
一卷。清孟经国辑。经国,清中叶会稽(今浙江绍兴)人,生卒年及事迹未详。此表分年记事,并以夏、商、周三代所用岁首,虽子、丑、寅不同,但止以其目为岁首,故孟子四月初二生日,不必改为二月。又以孟子之字据《孔
一卷。清黄以周(1828-1899年)撰,其子黄家岱述。黄以周字元同,浙江定海人,官浙江分水县训导,清代经学家。黄以周采集汉、唐至清关于礼制的解说,撰《礼书通故》一百卷,考释中国古代礼制、学制、封国、
一卷。清李心敬撰。李心敬,生卒年不详,字一铭,女诗人归懋仪之母,上海人,梧州知府李宗袁之女,清代文学家。工诗词。著有《小窗杂咏》《绣草谈迁》等。《蠹余草》和《绣余小草》(归懋仪撰)合刻而名曰:《二余诗
二卷。明黄姬水(1509-1574)撰。姬水字淳父,吴县(今属江苏)人。黄省曾之侄。事迹不详。该书是一部记载历代贫士的专著。选录自周至明代初年的贫困士人,共计75人。除传记外,每人还各为赞。然千古以来
见《三刻拍案惊奇》。
四卷。清顾翰(1783-1860)撰。顾翰字蒹塘,锡山(今江苏无锡)人。清代词人,嘉庆举人。曾为京城教习,出知泾县。工诗,尤善填词。晚年主讲东林书院,著有《拜石山房诗词集》。另辑有《泾川诗抄》。所著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