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公处分则例
四卷。不著编辑人名氏,也无著成年月。根据书的内容,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。其卷一为公式,卷二为选举、考劾、限期、封荫、文移、营私、仓库、俸饷、户口、恤赏承催解支、灾赈、本章,卷三为祀典、仪式、印信、考试、军政、营伍、禁卫、军器、火禁、缉捕、杂犯,卷四为缉逃、旷职、服色、营造、审断、刑狱、赌博、犯赃、窃盗各类。是书专载对王公国戚的的处分则例,还包括了道光前的一些谕旨,可供参考。有官刊本。
四卷。不著编辑人名氏,也无著成年月。根据书的内容,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。其卷一为公式,卷二为选举、考劾、限期、封荫、文移、营私、仓库、俸饷、户口、恤赏承催解支、灾赈、本章,卷三为祀典、仪式、印信、考试、军政、营伍、禁卫、军器、火禁、缉捕、杂犯,卷四为缉逃、旷职、服色、营造、审断、刑狱、赌博、犯赃、窃盗各类。是书专载对王公国戚的的处分则例,还包括了道光前的一些谕旨,可供参考。有官刊本。
十卷。南宋章颖(1141-1218)撰。章颖字茂献,临江军(今江西清江)人。曾担任史官,后至礼部尚书。《南渡十将传》又作《宋朝南渡十将传》、《宋南渡十将传》。“十将”即刘锜、岳飞、李显忠、魏胜、韩世忠
三篇。续 一篇。清纪大奎(1743-1822)撰。纪大奎,字向辰,号那慎斋。临川(今属江西临川)人。乾隆四十四己亥(1779)举人。曾任昌乐、福山、什邡等知县。撰有《老子约说》三篇,《续》一篇。清人研
十卷。清沈青崖(生卒年不详)撰。青崖字艮思,号寓舟,浙江秀水(今浙江嘉兴县)人,官至河南巡道。青崖于《易》、《诗经》、《春秋三传》各有明辨录。此书名曰《毛诗明辨录》,实以《钦定诗经传说汇纂》为宗,论采
见《关尹子》。
一卷。清范尔梅撰。是书所记无甚深义,唯重订格致传。加上“所谓致知在格物者”一句,后接“物有本末”四句,“知止而后有定”五句,“自天子以至于庶人”五句,“子曰听讼吾犹人也”六句。斥姚江之取古本为谬,而以
十五卷。清汪绂撰。此书卷首为易学源流、周子太极图说、程子易传序上下篇义本义图说等,卷一至十二为经传十二篇,卷十三、十四为易学启蒙。汪氏以为明初程传朱义并行,程传朱义两失,故依吕祖谦所定古本正之,全录本
二十一卷。宋方实孙撰。实孙字端仲,福建莆田人,庆元五年(1199年)进士。尝以所著《易说》上于朝,入史局。著有《读书》一卷、《读诗》一卷、《经说》五卷、《读论语孟子中庸大学》四卷、《史论》一卷、《太极
十卷。清梁永康修,赵锡书纂。梁永康字寿庵,山西灵石人,举人出身,道光七年(1827)任冠县知县。赵锡书,邑人,举人出身。邑志创修于明嘉靖二十四年(1545)知县姚本,再修于万历三十六年(1608)邑令
一卷。清于修儒撰。于修儒,生卒不详,字子进,辽宁铁岭人。清代诗人。此书有同治十一年(1872)刊本,书前有李德霄所作序言,卷中有《读月鹿堂文集评》一篇,书后有作者自己所写跋语,此书共收诗一百二十八首。
四种,十七卷。清李元春编。所收书为《关学编》五卷首一卷(明冯从吾撰,清李元春重订)、《张子释要》三卷(包括《张子东西铭全注》一卷、《张子正蒙释要》一卷、《张子语录释要》一卷。宋张载撰,清李元春注)、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