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六卷。清卓尔堪(生卒年不详)选辑。卓尔堪,字子任,别号宝香山人。远祖卓敬,浙江瑞安人。后或称卓尔堪为江都(今江苏省扬州市)人,又称汉军旗人。曾参加过康熙十四年(1675)平定耿精忠之役。卓尔堪是一位
五卷。清杨方晃撰。杨方晃字东阳,号鹤巢,磁州(今河北磁县)人。本书第一卷为卷首,录康熙、雍正等御制诗文以及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、《祖庭广记》、《阙里志》等章节,并时有杨方晃考辩。第五卷为卷尾,泛引杂史,
五卷。清施彦士(1775-1835)撰。彦士字朴齐,江苏崇明(今上海崇明)人。著有《求己堂》、《海运图记》、《春秋日食考》等。《隋书·经籍志》、《旧唐书·经籍志》、《唐书艺文志》都不载《孟子外书》。《
见《梁武帝西来演义》。
三十一卷。清梅曾亮(1786-1856)撰。梅曾亮,字伯言,江苏上元(今江苏江宁)人。桐城派作家。道光进士,官户部郎中。其文尽得姚鼐“义法”,诗天机清妙,颇受当世推服。辞官后,主讲杨州书院。“柏枧”乃
十卷。清吴廷桢(约1701年前后在世)撰。吴廷桢字山抡,长洲(今江苏苏州市)人。康熙三十五年(1696)进士,官至左春坊左谕德。本编计诗八卷,末附补遗及诗余,又杂文二卷。康熙南巡,廷桢因献迎銮诗被召试
见《新世弘勋》。
六卷。明余象斗(详见《皇明诸司廉明公案》)编。公案小说集。书分六类:人命、奸情、盗贼、诈伪、争占、雪冤,计五十九则。所载为清官判案断狱故事,大略取自其他的公案小说和民间传闻。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均不高,
八卷。清董桂新撰。董氏生平见“尔雅古注合存”。《中国训诂学史》云:“其书本《埤雅》所引成说,而有关乎物性者,录为一编。复取本书与他书之足相发明者,旁注其下。此书可谓能得《埤雅》之精,足为读《埤雅》者之
见《百战奇略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