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易通解
十二卷。清丁叙忠撰。此书是作者对所著《读易初稿》的修正之作。仍宗宋代周、邵、程、朱诸儒之旧说,而对宋以前的古注多视而不见,故书中观点多受宋儒义理学说影响,误解比比皆是。比如在解释“龙战于野,其血玄黄”时,认为“阴极阳不得不起而争之,故为龙战于野,阴阳两份之象。”实际上,阴阳相须相求,及其相遇,则合居而非战争。这在两汉古注中说得很明白。而丁氏不从古注而从宋以后之俗说,与周易经旨大悖。有同治刊本。
十二卷。清丁叙忠撰。此书是作者对所著《读易初稿》的修正之作。仍宗宋代周、邵、程、朱诸儒之旧说,而对宋以前的古注多视而不见,故书中观点多受宋儒义理学说影响,误解比比皆是。比如在解释“龙战于野,其血玄黄”时,认为“阴极阳不得不起而争之,故为龙战于野,阴阳两份之象。”实际上,阴阳相须相求,及其相遇,则合居而非战争。这在两汉古注中说得很明白。而丁氏不从古注而从宋以后之俗说,与周易经旨大悖。有同治刊本。
一卷。清卓尔堪撰。尔堪字子立,江都(今江苏扬州市)人,自号宝香山人。康熙间从征耿精忠,为右军前锋。工诗,有《近青堂集》行世。该书记有明一代卓氏忠烈遗事。现存原刻本。
六卷。清邹炳泰(1741-1820)撰。炳泰字仲文,号晓屏,江苏无锡人。乾隆进士,累官吏部尚书,加太子少保,协办大学士,遇事持正,人不敢于以私。嘉庆间兼顺天府尹。林清变起,未能先事觉察,降中允。至仕归
十卷。清查慎行(1651-1727)撰。查慎行字初白,号悔余,浙江海宁县人。康熙六年(1667)进士。官至翰林院编修。曾受业于黄宗羲,长于诗赋。此书名曰“集解”,实则发挥己见,大旨主义理,亦不完全排除
一卷。汉卢植撰,清黄奭辑。是编用臧庸、马国翰二版本互相校正。如门以向堂为正三句,附属《檀弓》夫入门右下,不附属上文子游趋而就客位下,但为公家讳二句,《诗》、《书》典籍教训也七句,不讳新君二句,收入《曲
无卷数。清杨陆荣(详见《易互》)撰。《禹贡臆参》在经文之下详载蔡沈集传,并同时采录《地理今释》以纠正蔡传之误,亦间出己意。其说与蔡传多有不同,常引诸书加以考据。然亦有先误之处。有《杨潭西先生遗书》本。
六卷。刻者不著姓名。卷首有“得将斋法帖”卷次等,卷尾有“皇庆二年”(1314)摹勒等字样,均为篆书。“皇庆”是元代仁宗的年号,而丛帖盛刻于宋代,元代极少;况该帖所选书迹皆明代各帖中所有,而明帖中常见误
一卷。旧本题吴郡归有光(1506-1571)撰。有光字熙甫,号震川。嘉靖八年(1529)进士,官至太仆寺丞,事迹见《明史·文苑传》。该书每卦摘论数条,大抵皆因袭旧说。间有自出新意者,如《说卦传》“坤为
不分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是编汇辑兵部题行汇稿三千余件。自明天启四年(1624)至崇祯十七年(1644)二十年间,其中天启四年一册,五年一册,七年一册,崇祯元年至十七年各一册,崇祯年一册,缺年月一册。是书
一卷。清李滋然(生卒年不详)撰。滋然字命三,号树斋,长寿(今属四川)人。光绪十五年(1889)进士,官广东知县。著作尚有《孔子集语补遗商正》、《仓颉辑补斠证小笺》。是编系补正吴县王斡臣《说文解字引汉律
一卷。周阙子(生卒年不详)撰。关于《阙子》的撰者名字、里爵已不可考。清人马国翰认为其六国时人。应劭《风俗通义》曰:“阙,姓也,承阙党童子之后。有阙子著书。”《汉书·艺文志》纵横家类有“《阙子》一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