钦定古今储贰金鉴
六卷 此书是清高宗弘历于乾隆四十八年(1783年)诏令诸皇子及军机大臣、上书房总师傅等人,取历代册立太子的事迹中能够有所鉴戒的部分,按朝代顺序纂辑而成,上自周代,下迄明代,共三十三事。此外还附立了五事。至于偏居窃位,无关统绪之正的事迹,则一概不录。其纪事取之正史,论断依据《资治通鉴纲目》。此书编纂的目的在于昭戒皇室后代,以求大清万年之基业。
六卷 此书是清高宗弘历于乾隆四十八年(1783年)诏令诸皇子及军机大臣、上书房总师傅等人,取历代册立太子的事迹中能够有所鉴戒的部分,按朝代顺序纂辑而成,上自周代,下迄明代,共三十三事。此外还附立了五事。至于偏居窃位,无关统绪之正的事迹,则一概不录。其纪事取之正史,论断依据《资治通鉴纲目》。此书编纂的目的在于昭戒皇室后代,以求大清万年之基业。
一卷。清张弨撰。张弨,详见《昭陵六骏赞辨》条。康熙六年(1667),张弨曾至镇江焦山下,仰卧以手拓石,共得六十九字。较诸本独多,比宋黄长睿、董招所载,多得八字。其考辨亦较顾元庆所书为详。传本入“四库存
一卷。周李氏撰,清马国翰辑。李氏佚名,《汉书·艺文志》儒家《李氏春秋》二篇,叙次于公孙固羊子之间,据此,马国翰认为李氏为战国时人。其书《隋书·泾籍志》、《唐书·艺文志》均不著录,佚已久矣。惟《吕氏春秋
一卷。清高秋月、曹同春(生卒年皆不详)撰。高秋月,字素蟾,金坛(今江苏金坛)人。著有《庄子释意》。曹同春,字孟序,亦金坛人。康熙年间例贡。《楚辞约注》乃曹同春依高秋月旧注,辨其音义而写成。卷首有曹氏康
无卷数。清常庸撰。常庸即是平步青。全书摘录了《越中园亭记》、《陶庵梦忆》、《三不朽名贤图赞》、《南雷文约》、《鲒埼亭集》、《筒河文集》、《湖海文传》、《左传诂》、《制艺丛话》、《顾亭林年谱》、《阎潜邱
八卷。明皇甫汸(1497-1582)撰。其生平详见《百泉子续论》辞目。是编皆为其说诗之语,分为“叙论”、“述事”、“考证”、“诠藻”、“矜赏”、“遗误”、“讥评”、“杂记”等八门。自称匡鼎说诗,人为解
十八卷。清曹基撰。基字德培,晚号玉坡老人,长洲(今江苏苏州)人。此书前有康熙五十一年壬辰(1712)曹氏自序,知书成于是年,时基年已七十余岁。其书共十八卷,大体上仿《国语》之例,将春秋史事分国类叙。一
五卷。金钺编著。金钺,生卒年与事迹均不详。天津人。研究许慎的《说文解字》,至清代已成为部分学者的专业。不过对《说文》部首的研究,则始于唐代李阳冰的侄子李腾的《字原》一卷。据《崇文总目》云:“《说文字原
十二卷,首一卷。清庄毓鋐、陆鼎翰纂修,陆鼎翰,江苏武进人,光绪元年(1875)恩贡。清道光间,邑人李申耆手定《武阳合志》体例,志未及告成而卒,其志成于众手,并版毁于兵燹,至光绪五年(1879)王氏复修
清黄承吉合黄生所著《字诂》、《义府》为一书,各条卞间附按语,故名。黄承吉(1771-1842)字谦牧,号春谷,江苏江都县人。嘉庆十年(1805年)进士,补广西兴安知县,调知岑溪。与同县江藩、焦循、李钟
①八卷。李莳修,旷敏本纂。李莳,字环青,号七松,浙江钱塘(今属浙江杭州)人,举人,曾任祁阳县知县。旷敏本,翰林院庶吉士。《祁阳县志》乾隆三十年(1765)刻本。共八卷。分为:卷一,舆图、星野、沿革、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