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分古义
上下两卷,附一卷。清戴煦撰。煦字鄂士,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其精于算学,善于画,尤勤于律吕。曾辨正七律之说,谓凡神与人以数合,以声昭,然后相应,故以七同神人之数而以律和神人之声。七律七同实涉附会。其与制器,八音俱备,阐述详明。制器者可详参之。书末附有乐律算题凡十五则,皆系制器算律之事。今存光绪十二年(1888)戴氏家刻本。
上下两卷,附一卷。清戴煦撰。煦字鄂士,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其精于算学,善于画,尤勤于律吕。曾辨正七律之说,谓凡神与人以数合,以声昭,然后相应,故以七同神人之数而以律和神人之声。七律七同实涉附会。其与制器,八音俱备,阐述详明。制器者可详参之。书末附有乐律算题凡十五则,皆系制器算律之事。今存光绪十二年(1888)戴氏家刻本。
二卷,附一卷。清江标编。江标(1860-1899),字建霞,号萓圃,一号师许,元和(今江苏苏州)人,光绪十五年(1889)进士,改庶吉士,授翰林院编修。其督学湘中时,有感宋元刻版、诸家簿录散布难稽,遂
一卷。明王琼撰。王琼,山西太原人。事具《明史》本传。此书是嘉靖初总督三边军务时,广集历代守边得失、及己所条画奏疏,合为一书,曰《北边事迹》。书中主张花马池一路三百里,及环县至兰州八百里,皆筑墙掘堑,作
六卷。不著刻者姓名。该帖为元代大德年间刻帖。据卷首尾之文字,可知此帖假托为宋代最著名官帖《绛帖》的重摹本而刻,但该帖所载诸帖皆取于宋淳化刻帖,卷数与《绛帖》亦不符,且各卷之文字内容不相关联、次序错乱,
九卷。《附录》一卷。明王周撰。王周,字质斋,自号雁湖钓叟,嘉兴(今浙江嘉兴市)人,生卒年均不详。屡试不第,诗率意直书,不拘格律。著有《雁湖钓叟自在吟》。是集凡九卷。以其诗创作先后为序编次。其诗大都率意
六卷。《补遗》一卷。清孙葆田(1840-1911)撰。孙葆田字佩南,山东荣成人。官合肥知县。其治狱精詧,不避权贵,亢直声闻天下。然又以文人兼循吏、勤撰著、重友朋名世。有《孟子编略》、《岁余偶录》等。此
七卷。清叶奕苞撰。叶奕苞,详见《金石录补》条。本书著录殷周铜器及汉唐碑刻跋尾一百三十二篇。其中有些文字偶亦收入王昶所著《金石萃编》中,只说引自金石后录,没有提作者名字。书中有些考释有精到之见。如汉仙人
三十一卷。清顾鼎编。顾鼎,江苏娄县人。为清初研究刑律的云游幕僚。王肯堂,明万历南京礼部精膳清吏司郎中,后任福建参政。是书先为王肯堂根据《明律》所作笺注:他集诸家之说,舍短取长,详为注释,并订正坊间私刻
一卷。清黄宗羲(1610-1695)撰。黄宗羲见《宋元学案》。全书成于康熙二年(1663),分“原君”、“原臣”、“原法”、“置相”、“学校”、“取士”、“建都”、“方镇”、“田制”、“兵制”、“财计
一卷。清王懿荣撰。王懿荣,详见《天壤阁杂记》条。此书为王氏辑录张廷济、宋翔凤、崇恩殷、彭寿、盛昱、张之洞、李文田、黄绍箕等人,考论金石题记札牍而成。乃王氏随时记录,未经编排之作。书末有其子王崇焕一跋。
八卷。清代冯登府撰。冯登府,字柳陈,号云伯,浙江嘉兴人,嘉庆进士,官宁波府教授。工诗善文,熟悉掌故。曾主修《盐法志》、《福建通志》,著有汉、魏、蜀、唐、北宋、清诸代《石经考异》六卷、《三家诗异文疏证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