鹿洲公案
二卷。清蓝鼎元(详见《平台纪略》)撰。记述其知普宁县时所审理案件始末,共计24篇。蓝鼎元号“鹿洲”,故名。有《鹿洲全集》本。
二卷。清蓝鼎元(详见《平台纪略》)撰。记述其知普宁县时所审理案件始末,共计24篇。蓝鼎元号“鹿洲”,故名。有《鹿洲全集》本。
一卷。清代汪远孙撰。汪远孙字久也,号小米,又号借闲漫士,嘉庆举人,官至内阁中书。著有《诗考补遗》、《国语考异发正古注》、《借闲生词》等书。此书是作者的读书札记,仅有二十九节,内容主要是经史考辨评论,考
八卷,清夏敬颐修,王仁钟修,梁吉祥纂。夏敬颐,字养泉,江西新建县人,监生,时任浔州知府。王仁钟,江苏吴县人,供事,光绪十九年(1893)任贵县知县。梁吉祥,字崧生,广西贵县人,光绪八年(1885)优贡
一卷。清末江慎中撰。慎中生卒年籍贯及事迹等均不详。此书论古今经文,能破门户之见,持论公允。谓《尚书》与《礼记》古文,同出孔壁,《礼记》十七篇,今古文之异,尽见于郑玄注中,不过字句小殊,无关大义。《礼记
一卷。清谭祖同(生卒年不详)撰,谭祖同字统方,江西南丰人。约道光时人。此书为诗别集,无序跋,诗中有作者于道光十年,二十九年所作诗篇,其中包括《抒怀》、《寄答严舍人》、《秋占》、《醴陵道中》等近五十首五
五十卷。明卓尔康撰,《四库全书》已著录,内容详参十二卷本。此本为稿本,凡五十卷,内容完备。刘思生称此为原稿,较之十二卷本更为珍贵,故录此以备参考。今存稿本。
二卷。明林有麟(详见《青莲舫琴雅》条)撰。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二年(1614年),杂采儒先格言及二氏因果报应之语,汇为二卷。书首有许乐善序,称此书“撷菁华于三教,漱芳润于百家。”由此知其内容杂以释、道诸
三十一卷。清代范尔梅撰。范尔梅字梅臣,号雪庵,洪洞(今山西南部)人。此书是作者读书考证方面的札记,是用来讲学的。其中有《大学》、《论语》、《孟子》、《中庸》的札记六卷,《周易》札记及“易论”、“易卦考
二卷。辑佚书,清马国翰辑。韩氏即汉韩婴,据《汉书·儒林传》,韩婴燕人,生卒年不详,文帝时博士,景帝时官至常山太傅,精于《易》,以诗闻名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易十三家中有韩氏二篇,《注》云即《韩氏易传》。或
三卷。清方东树(1772-1851)撰。方东树字植之,桐城(今属安徽)人。幼承家学,博览经史。著有《仪卫轩文集》、《昭昧詹言》等书。此书专为反驳江藩《汉学师承记》,纠清代汉学之失而作。全书仿朱熹《杂学
一卷。汉蔡邕(132-192)撰。蔡邕字伯喈,陈留圉(今河南杞县南)人。东汉文学家、书法家。通经史、音律、天文,工篆、隶,著有《蔡中郎集》,已佚。《后汉书·蔡邕传》谓其各类著作“凡百四篇行于世”,其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