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胡长卿
胡长卿,字元之,吴县(今江苏苏州)人。孝宗乾道二年(一一六六)进士(《吴郡志》卷二八)。淳熙七年(一一八○),为将作监丞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七二之六)。十一年,改军器监丞(同上书选举二二之六)。光宗绍熙三年(一一九二),知崇化县(《周文忠集》卷二八(《吉州新贡院记》)。四年,由知吉州迁提点广西刑狱。五年,为广西转运判官(《止斋文集》卷一七《广西提刑胡长卿除广西路转运判官制》)。今录诗三首。
- 朱光弼
生平无考。《全唐诗》收诗2首。其中《铜雀妓》一首为其所作,见《乐府诗集》卷三一、《万首唐人绝句》卷一七。《宫词》一首,见明人增订本《万首唐人绝句》卷九,乃误收刘言史《长信宫》诗。
- 钟晓
广东顺德人,字景旸。举人。为梧州府学训导,主持桂林书院。正德时历南京贵州道御史,尝刷卷四川,谏帝迎生佛,请停采木,蜀人德之。嘉靖时,谪沔阳通判,官至思恩知府。卒年八十五。
- 朱琦
(?—1861)广西桂林人。字伯韩,一字濂甫。道光十五年进士。为御史时数上疏论时务,以抗直闻。家居办团练以抗太平军。后以道员总团练局,助守杭州,城破死。文宗桐城派,有《怡志堂诗文集》。
- 沈性
性字自诚,吴兴人。
- 郑魏珽
郑魏珽(清康熙《江山县志》卷六作挺),江山(今属浙江)人。宁宗嘉定七年(一二一四)进士。官浙江宣谕使。有《卓斋集》,已佚。事见清同治《江山县志》卷七。
- 赵锦
(1516—1591)浙江馀姚人,字元朴,号麟阳。笃信王守仁学,教人以躬行为本。嘉靖廿三年进士。授江阴知县,征授南京御史。三十二年疏劾严嵩专权罪。世宗震怒,谓锦“欺天谤君”,逮下诏狱,斥为民。家居十五年,穆宗即位,起锦故官,擢光禄卿。寻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。入为大理卿,历工部左、右侍郎。万历初历南京刑、礼、吏三部尚书,以訾议张居正操切,被劾为“讲学谈禅,妄议朝政”。乃乞休去。十一年拜左都御史,言居正有功,不应抄没家产。不听。改兵部尚书。卒谥端肃。
- 魏了翁
魏了翁(1178年—1237年),字华父,号鹤山,邛州蒲江(今属四川)人。南宋著名理学家、思想家、大臣。嘉熙元年(1237年)卒,年六十,赠太师、秦国公,谥文靖。魏了翁反对佛、老“无欲”之说,认为圣贤只言“寡欲”不言“无欲”,指出“虚无,道之害也”。推崇朱熹理学,但也怀疑朱注各经是否完全可靠。提出“心者人之太极,而人心已又为天地之太极”,强调“心”的作用,又和陆九渊接近。能诗词,善属文,其词语意高旷,风格或清丽,或悲壮。著有《鹤山全集》、《九经要义》、《古今考》、《经史杂钞》、《师友雅言》等,词有《鹤山长短句》。
- 江盈科
江盈科(1553—1605),字进之,号绿萝山人。湖南桃源人,明万历二十年进士,先后历任长洲县令、大理寺正、户部员外郎、卒于四川提学副使任上。是明朝晚期文坛“公安派”的重要成员之一,诗文理论主张为文应抒发当时代个人的真性情,反对“文必秦汉、诗必盛唐”说法,极力赞成灵性说。
- 袁庆
隋朝诗人,大业时为秘书郎。炀帝命与柳顾言等典乐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