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、清两代医官职称。明太医院设有吏目1人,其职位或在御医之下、医士之上;或在太医令、丞之下,以后屡有变更。官阶从九品。
病名。俗称醉酒。即酒精中毒。见《诸病源候论·饮酒中毒候》。因饮酒过量,酒毒溃于脾胃,流溢经络所致。症初起则脸面潮红,兴奋多语,头痛眩晕,时悲时喜;继则烦乱呕吐,步态不稳,或壮热烦渴,或恶寒呻吟;甚者吐
见《药材学》。为南烛子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出《医学纲目》。风湿郁结经络,津液输布失常,凝滞为痰,则见四肢痿痹,屈伸不便,如果眼皮及眼下有烟灰样黑色者,则为痰之确证,宜从痰湿施治。
即鹤顶。见该条。
证名。手指麻木的别称。见《丹溪心法》卷四。详手指麻木条。
见南京药学院《中草药学》。为毛茛之别名,详该条。
从出生后一个月至一周岁为乳儿。又称乳下婴儿,亦名婴儿。《成方切用·杂将护法》:“婴儿百日,任脉生,能反复,乳母当存节喜怒,适其寒温。婴儿半晬,尻骨已成,乳母当教儿学坐。婴儿二百日外,掌骨成,乳母教儿地
见《太平惠民和剂局方》卷五。即来复丹,见该条。
见《本草纲目拾遗》。为小蓟之别名,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