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、明、清代医官职称。明、清两代,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。元代于1322年(至治二年)设院判2人,官阶正五品。
证名。见《温疫论》上卷。指服药后出现烦闷及头、身发痒等症。《伤寒绪论》烦热:“凡服药后,烦闷不安,头面发际遍身发痒者,谓之药烦,此胃虚不能胜药力也。与热姜汤徐徐呷之。药中宜加生姜以行胃气自安。”本证可
①五脏的经脉。《素问·经脉别论》:“水精四布,五经并行。”②推拿穴位名。出陈氏《小儿按摩经》。即脾经、肝经、心经、肺经、肾经五穴,分别位于第一至五指远端的指腹上。参见各条。《幼科推拿秘书·推拿手法》:
见《群芳谱》。即辣椒,详该条。
正骨手法。上,是指整复或复位之意;骱,即关节之意。又称复位手法,是运用手的技巧将脱臼之骨复其原位。《伤科补要》卷二:“夫接骨入骱者,所赖其手法也,两手安置其筋骨,仍复于旧位也。”不同部位的脱臼,其手法
病证名。凤林寺《女科秘宝》:“此症因寒伤肺经,有痰涎攻上,致咽中作痛。宜服甘桔汤:甘草三钱,桔梗一两。”
见《中药材手册》。为细辛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名。出《五十二病方》。即金创,详该条。
①出《神农本草经》。为火麻仁之别名,详该条。②俗称麻疹的疹点为麻子。参见麻疹条。
眼科病证。见秦伯未《中医临床备要》。即状如鱼胞。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