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证治准绳·伤寒》帙之四方。人参三钱,白术、白茯苓、干姜各一钱半,川椒十四粒,乌梅三枚。为粗末,水煎服。治气冲心痛,饥不欲食,吐蚘者。
即手之第二指。
六经标本之一。《灵枢·卫气》:“手少阴之本,在锐骨之端;标,在背腧也。”马莳注:“手少阴心经之本,在锐骨之端,即神门穴,标在背之心俞穴。”
眼科病证。为白睛红赤的证候。葆光道人《眼科龙木集》:“此肝经虚热也,……邪热法于肝经,虚则血流走于两目,故赤而侵睛。”
见太乙条。
出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。即初生不啼。详该条。
见《药材资料汇编》。为哈士蟆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药材学》。即蜂毒,详该条。
《重订通俗伤寒论》方。白蔻仁(研末,冲)、木香各六分,藿香、香附、陈皮各一钱半,砂仁八分,檀香五分,母丁香四分,生甘草三分,淡竹茹三钱。水煎服。治感受暑湿秽浊,呕恶少食,胸膈烦闷,腹痛泄泻等症。
证名。见清·黄庭镜《目经大成》卷二。即神光自见症,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