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圣济总录》卷一百三十。即漏芦汤第一方,见漏芦汤条。
因劳逸不当,气、血、筋、骨活动失调而引起的五类劳损。《素问·宣明五气篇》:“久视伤血,久卧伤气,久坐伤肉,久立伤骨,久行伤筋,是谓五劳所伤。”
阳明与少阳两经合病,除出现阳明病的身热,不恶寒,反恶热,自汗,腹满,便秘;又有少阳病的口苦、咽干、目眩等外,必见下利。《伤寒论·辨阳明病脉证并治》:“阳明少阳合病,必下利。”
见《中国药用植物志》。为半边莲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景岳全书·小儿则》。小儿突然遭受惊吓而发生抽搐。因小儿气血未充,神气脆弱,卒遇大惊恐吓,每易损及心、胆之气,恐则气下或气乱,使气血失调而致病。症见面赤,大便青,多烦,多哭,睡卧惊惕易醒,振动不宁。
见《新华本草纲要》。为马缨花之别名,详该条。
同胕、趺。足背部。《灵枢·营气》:“故气从太阴出注手阳明,上行注足阳明,下行至跗上,注大趾间,与太阴合。”
即指针疗法。见该条。
即手第二指。又称次大指。《灵枢·经脉》:“大肠手阳明之脉,起于大指次指之端。”
参肺肾两虚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