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名。出《脉经》。指崩下之血为青色者,临床极少见。治疗参见血崩条。
见明·赵献可《邯郸遗稿》。即妊娠喘。详该条。
七方之一。方剂之大者。对于邪气强盛,病有兼证的可使用大方。《儒门事亲》卷一:“夫大方之说有二,有君一臣三佐九之大方,有分两大而顿服之大方,盖治肝及在下而远者,宜顿服而数少之大方,病有兼证而邪不专,不可
出《分类草药性》。即杉皮,详该条。
舌中央黄苔,从舌根至舌尖见一条黑苔。乃心、肺、脾、胃、肾、大肠、小肠均热极之候,若两感伤寒见此舌,为邪已入阴,治法与实热证同。可用苦寒清热、通里攻下(见《辨舌指南》)。
脏象著作。1卷。日人河口信任著,刊于明和九年(1771年)。作者遵《灵枢经·经水》“其死,可解剖而视之”的古训,对行刑的尸体亲自解剖,绘五彩图。凡脏腑之理色、大小、位置、关系、骨节之机关,肌肉之厚薄,
即大补黄芪汤,见该条。
见订正伤寒论注条。
病名。为一种皮肤疱性脓疡。出《诸病源候论》卷三十五。又名王灼疮,洪烛疮。多见于小儿。由脏腑积热,蕴郁肌肤,外受湿气而成。初生如麻粒,渐增大蔓延,甚则泡浆满布周身,溃烂后如汤火所伤。治宜清热利湿解毒。内
五迟之一。出《小儿药证直诀》。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:“凡儿生至周岁三百六十日,膝骨成,乃能行。”小儿周岁以后甚至二、三岁还不能步行者为行迟。肝主筋,肾主骨,小儿肝肾不足,或哺养失宜,脾胃虚弱,元气不充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