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肾病而致遗精的病症。《医宗必读》卷九:“肾病而遗者,色黑而髓空。”治宜补肾固精为主。可以六味地黄丸加减。参见遗精、五脏遗精条。
见《生草药性备要》。为锦地罗之别名,详该条。
指甲的别名。见《本草纲目》五十二卷。
书名。4卷。周镇撰。刊于1916年,不分类。作者于复杂病证中,善于治疗虚体挟实之证,治法近于叶天士一派。在临证中能随证变通,化裁治方以切合病机。治案以内科杂病为主,兼收妇科、五官、伤科等,内容较为丰富
【介绍】:见沈璠条。
手掌。《素问·五脏生成篇》:“掌受血而能握。”
【生卒】:十三世纪【介绍】:南宋医生。曾在太医局任职。家藏有《小儿卫生总微论方》,于1216年(嘉定九年)刊刻,并为之作序。
【介绍】:见黄序条。
出《新修本草》。即秦艽,详该条。
①病名。见《诸病源候论》卷三十三。生于颈项、腰胯、腿股间或全身其他部位的核块。因质坚如石,故名。多因寒凝气滞所致。分上、中、下石疽。状如桃李,皮色不变,坚硬如石,渐渐增大,难消难溃,既溃难敛。类似肿瘤